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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峨眉山市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5-08     来源: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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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峨眉山市2022年度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按照《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材料的紧急通知》(乐市林函〔2023〕35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中央、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度中央、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我市共872.48万元,其中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我市共560.10万元,其中我局401.3万元,林业资源管护中心158.80万元;2022年度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我市共312.38万元。

(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

2022年度通过《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3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44号)下达林业资源管护中心158.80万元,其中国家公园外的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13万元国家公园外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145.80万元;下达401.3万元,其中国家公园外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74.5万元;国家公园外的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194.53万元;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125.07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7.2万元

(二)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

2022年度通过《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39号)、《四川省财政厅 省林草局关于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4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草局关于下达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及省级分成项目支出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70号)下达我市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共312.38万元,其中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24万元;2021年植被恢复费(含省级分成安排)256.63万元;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31.75万元(不含省级分成)。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1)国家公园外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资金。预算下达我局74.5万元,已使用28.16万元;下达林业资源管护中心145.80万元,已使用39.30万元剩余资金暂未使用。

2)国家公园外的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预算下达林业资源管护中心13万元,暂未使用。

3)国家公园外的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预算下达我市资金共194.53万元,2022年已支付194.53万元

4)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预算下达我市资金共125.07万元,2022年已支付122.43万元该项资金为发放至农户的补助资金,其余资金因项目占用退耕还林范围暂未支付。

5)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预算下达我市资金共7.2万元,用于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目前正在完善资料,待资料完善后据实拨付资金。

2.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

1)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预算下达我市资金共24万元,专项用于2022年森林防灭火队伍能力提升宣传教育工程建设项目,目前项目正在验收,待验收完善后据实拨付。

2)2021年植被恢复费(含省级分成安排)。下达我市资金共256.63万元,该项资金上级返还的植被恢复费,部分使用林地由业主自行恢复植被尚未使用。

3)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下达我市资金共31.75万元(不含省级分成),该项资金上级返还的植被恢复费,部分使用林地由业主自行恢复植被尚未使用。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中央、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60号)执行。资金分配政策目标明确、分配方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资金下达后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资金执行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定执行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市中央、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森林质量与森林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林业产业进一步发展。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健康、稳定、高效,森林防灭火队伍能力显著提升,群众防灭火意识增强。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和草原产值和服务价值得到提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市中央、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目标制定合理,目标实现与预期一致,资金支出有效控制,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资金执行进度有序,资金结余率低,资金使用无违规记录。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需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资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使用资金,进一步规范完善采购程序,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力争按照进度计划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兑现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按规定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峨眉山市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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