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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林草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5-08     来源: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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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3年林草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按照《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转发<四川省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开展2023年项目资金稽查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乐市林函〔2023〕4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安排,组织人员对我市2021—2022年度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1.峨眉山市资金安排情况

1)2021年度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安排我市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0万元;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6万元;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18万元。

2)2022年度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安排我市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0万元。

2.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峨眉林业管理所资金安排情况

1)2021年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安排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峨眉林业管理所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0万元。

2)2022年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安排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1)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绩效目标

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控灾工作

2)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绩效目标

峨眉山圣果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培育核桃良种苗木25万株

2.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省级中心测报点补助。

二、绩效自评

县级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三、评价方法及过程

县级自查,形成自评报告。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资金使用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1)峨眉山市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9月,通过《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资环2021〕53号)下达我市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6万元;

2020年12月,通过《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121号)下达我市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18万元。

2)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7月,通过《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68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3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1)峨眉山市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021年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6万元,使用5.29万元,资金执行率88.17%;林木良种培育补助18万元,使用1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022年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3万元,已使用0万元,剩余3万元资金未使用,原因为:项目未竣工,待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支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资金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完成数量、质量、进度与既定绩效目标任务及计划一致。

五、绩效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对生态、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影响)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峨眉山市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评分表见附件)。

六、绩效评价意见

 

附件:1.峨眉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表(2021年)

2.峨眉山市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表

3.峨眉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表(2022年)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峨眉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表(2021年)

被评价单位: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评价年度:2023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名称

分值

总分

100

 

100

 

100

 

100

 

资金投入使用

20

资金投入

10

与绩效目标相符性

10

资金投入使用方向与下达区域的绩效目标一致,建设规模不得小于下达规模或编制建设方案,建设资金履行相关手续。与下达的绩效目标不一致的不得分,其他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

10

 

资金使用

10

资金使用规范性

10

资金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违反的每项扣2分。被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发现问题的,每个事项扣2分。

10

 

资金项目管理

30

制度建设

4

管理制度

4

财务和日常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缺一项扣2分。

4

 

资金管理

10

资金到位

2

按照《预算法》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资金按时到项目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不得分,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一部分得1分。

2

 

执行进度

4

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实施主体。实际支出金额/应当支付金额*分值。

4

 

资金核算

4

会计核算规范,财务凭证齐全,报账资料真实完整,拨付程序完善。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组织实施

12

绩效管理

4

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未监管不得分。

4

 

程序规范

6

实施方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方案调整履行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如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公告公示、集体决策、一事一议等;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决算、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2分。

6

 

宣传报道

2

被市(州)及以上媒体刊物采用的项目相关信息及宣传报道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2

 

档案管理

4

档案规范

4

相关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整理规范有序。

4

 

资金实际产出

20

数量指标

10

完成数量

10

实际完成任务量/方案设定目标任务量*10。

10

 

质量指标

6

完成质量

6

符合方案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6

 

项目时限

4

完成时效

4

实际完成时间符合方案设定时间。

4

 

政策实施效果

30

生态效益

6

林木资源得到更好保护,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大幅降低。

6

达到省林草局下达各地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指标

6

 

经济社会效益

7

带动林业产值及林农收入

7

挽回经济损失数额或林产业增收数额

7

 

可持续影响

7

坚持无公害防治,促进森林健康

7

定性指标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确定,评价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设定分值的100%、90%、80%、60%。

7

 

满意度

10

满意度调查

10

10

 

 


附件2

峨眉山市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表

被评价单位: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评价年度:2023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名称

分值

总分

100

 

100

 

100

 

100

 

资金投入
使用

20

资金投入

10

与绩效目标相符性

10

资金投入使用方向与下达区域的绩效目标一致,建设规模不得小于下达规模或编制建设方案,建设资金履行相关手续。与下达的绩效目标不一致的不得分,其他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

10

 

资金使用

10

资金使用规范性

10

资金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违反的每项扣1分。被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发现问题的,每个事项扣1分。

10

 

资金项目管理

30

制度建设

4

管理制度

4

财务和日常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缺一项扣2分。

4

 

资金管理

10

资金到位

2

按照《预算法》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资金按时到项目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不得分,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一部分得1分。

2

 

执行进度

4

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实施主体。实际支出金额/应当支付金额*分值。

4

 

资金核算

4

会计核算规范,财务凭证齐全,报账资料真实完整,拨付程序完善。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组织实施

12

绩效管理

4

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未监管不得分。

4

 

程序规范

6

作业设计(方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作业设计(方案)调整履行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1分。

6

 

宣传报道

2

被市(州)及以上媒体刊物采用的项目相关信息及宣传报道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2

 

档案管理

4

档案规范

6

相关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整理规范有序。

6

 

资金实际产出

20

数量指标

10

完成数量

10

实际完成任务量/作业设计(方案)设定目标任务量*10。

10

 

质量指标

6

完成质量

6

符合作业设计(方案)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6

 

项目时限

4

完成时效

2

实际完成时间符合方案设定时间。

2

 

政策实施效果

30

生态效益

6

水土保持效果

6

水土保持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分别得6分、3分、0分。

6

 

经济社会效益

7

良种造林效益

7

良种造林效益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分别得7分、5分、3分、0分。

7

 

可持续影响

7

可持续影响

7

定性指标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确定,评价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设定分值的100%、90%、80%、70%。

7

 

满意度

10

满意度调查

10

10

 


附件3

峨眉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表(2022年)

被评价单位: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评价年度:2023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名称

分值

总分

100

 

100

 

100

 

100

 

资金投入使用

20

资金投入

10

与绩效目标相符性

10

资金投入使用方向与下达区域的绩效目标一致,建设规模不得小于下达规模或编制建设方案,建设资金履行相关手续。与下达的绩效目标不一致的不得分,其他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

10

 

资金使用

10

资金使用规范性

10

资金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违反的每项扣2分。被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发现问题的,每个事项扣2分。

10

 

资金项目管理

30

制度建设

4

管理制度

4

财务和日常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缺一项扣2分。

4

 

资金管理

10

资金到位

2

按照《预算法》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资金按时到项目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不得分,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一部分得1分。

2

 

执行进度

4

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实施主体。实际支出金额/应当支付金额*分值。

4

 

资金核算

4

会计核算规范,财务凭证齐全,报账资料真实完整,拨付程序完善。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组织实施

12

绩效管理

4

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未监管不得分。

4

 

程序规范

6

实施方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方案调整履行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如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公告公示、集体决策、一事一议等;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决算、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2分。

6

 

宣传报道

2

被市(州)及以上媒体刊物采用的项目相关信息及宣传报道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2

 

档案管理

4

档案规范

4

相关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整理规范有序。

4

 

资金实际产出

20

数量指标

10

完成数量

10

实际完成任务量/方案设定目标任务量*10。

10

 

质量指标

6

完成质量

6

符合方案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6

 

项目时限

4

完成时效

4

实际完成时间符合方案设定时间。

4

 

政策实施效果

30

生态效益

6

林木资源得到更好保护,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大幅降低。

6

达到省林草局下达各地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指标

6

 

经济社会效益

7

带动林业产值及林农收入

7

挽回经济损失数额或林产业增收数额

7

 

可持续影响

7

坚持无公害防治,促进森林健康

7

定性指标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确定,评价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设定分值的100%、90%、80%、60%。

7

 

满意度

10

满意度调查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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