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按照《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中央、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材料的紧急通知》(乐市林函〔2023〕35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峨眉山市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共计2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林草改革资金24万元,专项用于2022年森林防灭火队伍能力提升宣传教育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1〕7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39号)立项,实施2022年森林防灭火队伍能力提升宣传教育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建设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培训场所,对从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队伍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补充完善我市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增强森林防灭火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会议室及室外走廊、屋面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相关要求,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按施工设计施工及检查验收。项目绩效自评按照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为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计划使用27.1287万元,资金到位27.1287万元。截至目前,项目正在检查验收,资金拨付0万元,待验收通过后,将及时据实拨付资金。该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等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项目采购,项目严格按施工设计方案实施,同时加强项目施工监管和质量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施工合同,有序推进,全过程加强质量及安全监管。项目实施分配合理、使用合规、执行有效。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我市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增强了森林防灭火能力。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均达到相关要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省级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
省级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
自评得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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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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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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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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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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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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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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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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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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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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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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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省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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