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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3-11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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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严格对照《乐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内容,稳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市2019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

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的重要议事事项,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严格执行《峨眉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

一是坚持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印发了《201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先后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全年共计学习44余次。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安排法律知识培训课程,将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着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同时,按照省、乐山市的要求,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考核内容,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根据《峨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制定了《峨眉山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充分发挥牵引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组织牵引作用。

三是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市级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管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了《峨眉山市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对市级部门和乡镇的依法行政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5〕24号),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执行到位。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法律问题、突发事件、维稳事项以及招商协议等事务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二是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5〕3号)和《峨眉山市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峨府办发〔2017〕13号)的要求,坚持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集体讨论前交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努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依法公布、动态调整,以合法的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有效,并通过书面审查、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等多种方式,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坚持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2019年政府法制机构完成合法性审查172件,其中重大行政协议18件,规范性文件备案6件。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46号),制定并印发了《峨眉山市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积极主动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与论证,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19年,法律顾问团代理或协助我市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参与行政合法性审查、论证若干件,协助审查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6件。

三、深化简政放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开。按照“八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权事项内容,做到明白审批。2019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报行政许可事项、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共6003项。所有上报事项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均完成网上公开。目前我市已入驻四川政府服务网行权部门34个,通过该平台推动各行各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共享机制,做到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有效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进一步建立,让企业、群众清晰了解办理情况。

二是实行行政许可审批承诺制,坚持依法行政。在符合许可条件的情况下实行承诺时限办结,受理后及时出具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办结时限等相关事项,办理时限普遍较法定时限提速63%以上。2019年全年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案件540589件,办结499502件,无一件超期。

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清单事项网上规范运行。将全市行政部门纳入市级责任清单编制范围,经过部门报送、编办初审、相关职能部门会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对外公布《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峨眉山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峨府办发〔2019〕1号),并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公布乡镇权责清单事项1314项,完善了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基层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四、强化法治监督,促进良好执法环境

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19年7月30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考试,参考人员44人,通过考试人员33人,执法资格证已全部发放到位。严格把关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工作,严禁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谁聘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执法辅助人员的通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

二是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市级相关部门按照《乐山市“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方案》(乐府法发﹝2018﹞6号)的要求,积极配合,跨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仅市场监管方面,共抽查企业234户,将100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聚焦旅游商品、工业产品等重点品种,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查相结合,抽检涉旅商品32批次,合格率72%;抽检成品油20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工业产品55批次,合格率100%,

五、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峨眉山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并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在受理环节的协调配合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9年,行政复议机关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85件,其中对2件乡镇信息公开案件予以撤销;行政诉讼案件16件,其中一审12件、二审4件,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执行生效判决率达100%。

六、推进三项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公示执法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强化事前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通过政务公开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推动事后公示。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是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设置了法制审核机构,落实了法制审核专门人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工作。对超越权责清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决定一律不得通过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执法决定,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峨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安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狠抓落实,以更加饱满的工作激情、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推进力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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