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川委发〔2015〕25号)要求,严格对照《乐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内容,稳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现将我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峨眉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二是坚持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治度,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能力。制定《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今年全年常务会共学习各类法律法规40余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安排法律知识培训课程,将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着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同时,按照省、乐山市的要求,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制定《峨眉山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充分发挥牵引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市级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管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了《峨眉山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对市级部门和乡镇的依法行政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五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期督查,采取抽查方式,于8月13日至8月17日对市市场监管局、罗目镇等7个部门、乡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查,认真对照《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核查中期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反馈了核查情况。
二、深化简政放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省政府公布的《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清理、规范和调整我市行政许可目录,编制《峨眉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涉及26个部门、25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群众、企业办事各类证明,共计41项。制作规范办事指南,积极推行“一窗受理”全程代办、统一受理申请和送达决定。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民性。二是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开展了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形成了《峨眉山市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2018年本)》,共涉及我市18个乡镇人民政府权责事项1314项,切实做到权责法定。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深化企业、个体“多证合一”、餐饮、食品“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先照后证”工作举措,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启用四川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积极推动证照办理信息共享、无缝对接,39户企业领取到了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行政审批“马上办”“一门办”达100%,“一次办”达95.8%,“网上办”达80.25%,办结时限由法定的10日内缩短为3日内。积极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使用,推进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办理。规范运行“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体系建设,通过平台设定审批流程,编制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18年全年通过一体化平台共受理行政许可189263件,已办结189104件;除行政许可其他类共受理4494件,已办结4451件;公共服务类共受理359339件,已办结359318件。依托“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及开展后续办理工作,通过监管平台加强对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全程线上并联审批427件。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四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促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增强公开实效。今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五公开栏目,发布决策公开2条信息、执行公开2条信息、管理公开8条信息、服务公开64条信息、结果公开2条信息。同时,积极开展政民互动,今年已发布4条民意征集信息,回复网民述求231条。
三、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327号)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峨府法发〔2018〕5号),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等内容,实行规范性文件草案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严格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市政府法治机构加强了对以市政府或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二是建立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清理结果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文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今年,按照省、乐山市的要求,先后对生态环境保护、排除限制竞争以及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落实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5〕24号),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要求,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执行到位。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二是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5〕3号)和《峨眉山市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峨府办发〔2017〕13号)的要求,坚持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集体讨论前交政府法治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市政府法治机构完成了200余件行政决策事项、合同文本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是认真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46号),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今年市政府与三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执法部门也积极吸收专家和律师,法律顾问聘请率达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促进良好执法环境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今年查处违法案件28起,处罚金额246.5万元,查封3起,限产停产1起。在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中,今年查处22次,处罚金额40.38万元,处理完毕安全生产事故2起。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中,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948户次、学校80户次、供水单位96户次、消毒服务机构2户次、消毒产品14户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693户次、临床用血单位41户次、放射诊疗单位36户次、职业健康服务机构4户次、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监督11户次,出动执法人员9317人次,执法车辆2925台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件(一般程序14件,简易程序18件),共处罚款3.46万元,取缔非法行医摊点15个,收缴相关医疗器械药品和用品等70余件,拆除涉医广告37个。二是健全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完善涉嫌犯罪行政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今年1-11月,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共移送10件涉嫌犯罪行政案件。三是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市级相关部门按照《乐山市“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方案》(乐府法发﹝2018﹞6号)的要求,积极配合,跨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仅市场监管方面,共抽查企业24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户,将387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营业执照161户;聚焦旅游商品、工业产品等重点品种,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查相结合,抽检涉旅商品63批次,合格率41.3%;抽检成品油13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农资产品15批次,结果待检当中;抽检工业产品33批次,合格率100%,较去年合格率92.8%有较大提升。四是落实行政裁量标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在全市各执法部门中推广使用《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细化表》,得到了省营商环境评价组、乐山市政府法治办的认可;同时推进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备案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今年年审合格503件,注销23件。目前,我市共有653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结合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轮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法律素质。六是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市政府法治机构对环保局、安监局等6个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将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案卷归档等内容作为评查重点,评查结果进行了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积极开展有关行政执法权限争议的调研,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权限争议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普遍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七是开展“护根”行动,实行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拔“烂根”、治“病根”、理“乱根”、育“新根”,构建行政权力依法确定、科学配置、制度约束、阳光行使、合力监督、严惩滥用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六、加大权力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把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关键性举措,认真落实人大监督法,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政府依法履职和行政效能提高。今年来,我市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88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67件。二是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落实法院、检察院工作建议办理反馈制度。三是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创新新闻发布模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协调各部门对网上留言进行回复。在峨眉山电视台设立《曝光台》《回音壁》等栏目,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举报和监督,回访播出问题整改情况,倒逼各职能部门及时解决群众问题。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书记市长信箱、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栏目,及时对市民来信进行回复,定期开展网上调查等,进一步增进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同时,为做好在医疗、教育方面工作,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峨眉山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在积极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抓好行政复议日常办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在受理环节的协调配合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来,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结案10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1件,结案46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办理非诉执行案件9件。二是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全市政法机关、政府法治部门、信访部门、各级行政职能单位在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核心作用,广泛发动群团组织、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手段化解矛盾,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路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共受理矛盾纠纷732件,调解成功72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77%。
八、加强旅游秩序整治,推进文旅兴市
为有效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欺客、拉客、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我市以“零容忍”态度,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旅游秩序整治,严打严惩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整合多部门资源,组成联合执法巡逻队,每天不间断蹲守旅游干道、交通节点和游客集散中心等人口密集地,确保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突发事件。对宾馆、景区、购物店等场所的消防、卫生、特种设施设备、客运交通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整合行政司法资源,建立旅游纠纷化解诉非衔接机制,建立以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和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为牵头单位的诉非衔接工作机构,搭建旅游纠纷化解诉非衔接平台,高效率处理纠纷。市旅游执法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除12301全国旅游投诉电话号码外,另专门设置我市旅游投诉电话5534567;制作包含旅游投诉、食品投诉、工商投诉、价格投诉、报警电话、医疗急救等管理服务电话在内的宣传公示牌,广泛设置在各旅游咨询服务点、涉旅企业显眼位置。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分派办理制度,投诉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专人负责接听,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确保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立案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今年我市旅游投诉处理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2019年我市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