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 > 服务公开
【市卫计局】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8-08-01     来源: 峨眉山市卫计局
打印 分享到:

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

办理部门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办理依据

1、《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

3、《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版);

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完善《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卫办法【2013380号)。

申请条件

(一)取得护士资格的拟在峨眉山市境内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平台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运用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四)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五)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六)重新注册的条件:

1、被注销执业注册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护士;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二年,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护士。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

1、服刑期间;

2、因健康原因不宜执行护理业务的;

3、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注销护士执业注册:

1、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

2、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3、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4、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办理材料

首次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交原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同底照片一张;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交原件)。

(二)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三)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聘用证明交原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交复印件)。

(四)重新注册

1、按首次注册提交材料;

2、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参加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五)遗失补办

1、《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持证人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声明遗失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与表上照片相同;

5、护士资格证、执业证书复印件(没有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可不提供)。

(六)注销注册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

办理流程

1.受理;

2.签发证。

办理地点

乐山市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8号(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窗口:0833-5520701

卫计局:0833-5522731

窗口投诉电话:961960833-5529016

法定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1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doc

2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3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4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