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内的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和房屋管理等工作。
2.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文体旅游、社区教育、养老服务、经济发展统计等村(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宗教等领域的相关政策。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村(社区)共治合力,为村(社区)发展服务,推动村(社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
5.承担辖区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6. 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8.负责建立和完善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街道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行使市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职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平稳推进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一是重点抓好晶硅光伏电池片项目拆迁交地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持续做好养老综合体改造提升、峨秀湖片区1.3号道路建设项目及其他在建项目协调配合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冠峨安置点建设,落实万坎安置点门市安置。三是围绕“时尚多元”主题,聚焦“地道年味+人气流量”,按照“特色鲜明、差异发展”原则,将马路桥美食街打造为“本地人常去、外地人必去”,具有“烟火气、峨眉味”的美食街区,合理布局美食、娱乐、表演、购物四大板块,有序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升美食消费场景,力争2024年春节前亮相。着力将马路桥美食街建设为具有带动辐射效应的夜市经济示范街区、地标街区,助力峨眉山市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焦区。
2.继续抓好基层党建。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党组织功能,建设好党组织阵地,严格规范党组织运行。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扎实做好农民工党建,保持党组织活力。三是把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成才作为重点,用活用好“青年干部人才资源库”。同时,落实好常职干部包组、包片制度,确保工作做细做实。四是推进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重点加强小区细胞治理,有序推进业委会、自管会成立,实现“红色物业”入驻,使得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五是党建赋能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村社“抱团发展”和村企合作模式,力促集体经济体项目落地。六是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龙头作用,统筹用好网格员等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擦亮“支部建在街”、小区治理两大特色亮点品牌。七是继续抓好主题教育相关工作。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振兴。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激发党组织活力。聚焦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鼓励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在村任职,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二是壮大乡村振兴人才。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围绕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用好扶持政策,解决返乡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融资、用地、服务、风险应对等难题,鼓励引导有能力、有技术、有资本、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回乡创业,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发展。三是加强群众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街道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峨山的良好氛围。重点加强“五清”行动、撂荒地整治、粮食安全方面群众宣传引导力度,形成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4.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两手抓,坚持“早发现、早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原则,加强各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及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二是持续开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禁毒、反诈、防邪等各项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着力解决心连心、初信初访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重点时段、重大会议及重要节点期间社会稳定。四是继续实施好就业促进、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支农惠农等各项惠民政策。五是进一步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不断完善公共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六是持续抓好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河湖长制、田长制等日常工作,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属一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526.8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20.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26.8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26.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9.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245.5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6.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一般公共服务、文化体育事业、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281.34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5.54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6.8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4.8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导致相应的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56万元,占4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85万元,占27.10%;卫生健康支出28.91万元,占1.8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3.59万元,占1.55%;农林水支出358.35万元,占23.47%;住房保障支出65.62万元,占4.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36.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1.9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专项业务经费、保障房物业管理费、交管办和村级劝导员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基层武装及征兵经费、关工委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299.34万元,主要用于:社干部和网格员待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5.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23.5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18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5.6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50%。减少原因:公务接待减少,预算随之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考察、检查人员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小型轿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小型面包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无变动。主要用于公车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清洗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33万元,增长12.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2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34万元,项目支出245.5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45.54万元,主要为乡镇(街道)专项业务经费、保障房物业管理费、交管办和村级劝导员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基层武装及征兵经费、关工委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使用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行奖补资金。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