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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福镇2014年安全生产分级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 2014-04-23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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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福镇2014年安全生产分级检查制度

 

1、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镇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工作。

2、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3、镇政府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其中包括对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

4、各安全联组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以上,其中至少每年“拉网式”检查不少于2次。

5、企事业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本单位负责,并有检查记录,在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要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防范,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各安全联组要组织跟踪督查较大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整治进度、整治质量,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

7、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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