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委会工作人员轮流进行安全值班,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通讯24小时畅通。
2、凡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主管领导及时调换人员。
3、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安全突发事件,不能亲自处理的,必须向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待领导做出指示后予以处理,作好登记。
4、迅速及时向下级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传递汛情、山地灾害、突发事件等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5、做好重点安全的监控工作,与重点部位随时取得联系,掌握安全工作情况。
6、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按时间规定离岗,汛期不能离岗,不能擅离职守。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