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钧委员:
您提出“步行街的整治刻不容缓”的提案,我单位已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步行街的秩序管理工作,局领导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步行街整治问题,责成执法二中队对步行街进行了集中整治。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宣传动员。从7月7日—11日,在步行街制作了5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横幅,向步行街各经营业主散发了150份《峨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管理步行街占道经营摊点的通知》,并且对各经营业主做了大量解释说服工作,要求占道摊主自行搬离步行街,各门市不得跨店经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二是集中整治。宣传动员阶段后,从7月12日—25日,执法二中队组织了20名执法队员,集中对步行街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取缔了180个临时摊点,50个骑门摊,4个违规广告牌。三是巩固提高。在步行街口子设置温馨提示标牌,完善隔离设施。为了保持步行街集中整治成果,同时为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寻求生活出路,我局积极联系相关社区和经营方,力争在不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下,划定固定区域供这部分人群摆放摊点。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步行街的监督管理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0一一年八月二日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