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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峨眉山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14-11-20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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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赵伟、张丹丹委员:

你们提出峨眉山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城管局、教育局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健全组织,建立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应急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堂工作实行学校法人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了由校领导、后勤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堂岗位工作责任制。食药局于2014年2月在博睿特外国语学校召开全市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堂规模在500人以上的企业和接待用餐能力在500人以上的宾馆(酒店)负责人参加的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药局和教育局分别于2月、3月与各学校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是完善应对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案。强化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发现食品安全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科学、稳妥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小事故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

2、建议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查小组专门从事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督查。

下发《关于印发<峨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峨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峨食安委〔2014〕1号)、《关于印发峨眉山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执法制度的通知》(峨食安委〔2013〕1号),明确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定时不定时的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督查。

3、为提高监督效率建议由热心学生家长加入到督查小组实行值班制开展日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一是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学生家长监督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展板、校园广播、校讯通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达到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效应。

二是建立公示制度。对食品原材料采购、菜谱等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和网站上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结合本校实际成立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切实做到以公开透明推动学校食堂工作规范化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4、将日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和频率,加强执法监督。

一是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各校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以校长、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理、职业道德等内容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是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严防食物中毒。各学校重点排查米、面、油、学生饮用奶、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饮用水(含自备水)等重点品种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严格操作规程,落实“五常法”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结合每年3月、6月、9月、12月和开学前后、中高考期间重点时段等都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学校食堂进行了立案查处。

5、对老百姓关心的诸如地沟油,死猪肉等应加大执法频率,对出现问题的坚决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形成长久持续的高压态势。

一是严格准入制度。坚持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学校食堂使用的粮、油、豆制品、肉、水产品、调味品、蔬菜等实行定点采购。严格审查准入企业资质和准入食品种类,并按规定签订有效供货合同,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对所采购的食品,特别是粮、油、肉类等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凡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一律不得使用,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立案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杜绝诸如地沟油、病死猪肉等流行餐桌。

今年以来,对学校及周边开展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抽样送检食品58个批次,立案18件,结案18件,通过专项检查,从根本上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6、对学校周边的摊贩(包括流动性摊贩)也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坚决予以取缔。

多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各中小学校周边秩序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逐步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食安办将于6月15日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加强校园周边摊贩(包括流动性摊贩)监督检查和治理工作。现城管局将安排执法人员负责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蹲点值守,负责对校门口占道经营进行规范管理,并取缔了占用人行通道的占道摊点。下一步将请示市政府,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通告,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内禁止摆摊设点,从根源上解决校园周边环境秩序问题。

以上是对你们提出的20号提案的答复,希望此答复能令你们满意,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5339352

 

峨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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