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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灭火命令》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12-3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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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发布森林防火命令。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主要内容

《命令》分为10个部分,分别对森林防火期、划定防火区适时发布禁火令、野外用火管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就如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强化宣传教育、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作出相关规定。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明确2026年全森林防火期为1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划定峨眉山风景区、国有林区、非市区范围内的全部林地及林地周边100米范围内区域为森林防火区

(三)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峨眉山市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市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林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停止野外用火施工作业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农林生产、焚烧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等确因特殊情况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林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景点等出入口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并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预警信息提示牌配备火源探测器。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宣传和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五)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优化完善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的工作体系,突出重点区域,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各类管线设施等,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治理树线隐患、清除可(助)燃物,对电力、通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组织看守巡护和加强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六)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按照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要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落实火险预警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

(七)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优化完善科学合理、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持续加大防灭火投入。防火期内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按照规定实行联合值守。要加强火情监测和“以水灭火”体系建设,保持防灭火设施和装备完好有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蓄满消防用水,开展常态化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前置扑火力量、装备和物资靠前驻防、带装巡护一旦出现火情,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立即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开展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减少损失。

(八)强化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九)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

(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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