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峨眉山市财政局 峨眉山市农业局
峨发改价格〔2017〕12号
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17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公布2017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2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2017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对照《四川省2017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四川省2017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中的收费项目公示涉农收费和价格列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项目、标准等内容公示到村组,不得将已停征、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继续公示,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我们将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抽查公示情况,对农民群众举报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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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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