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我市机动车环保尾气排放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和尾气检测的相关规定,本着“科学检验、节约资源、方便群众、合理负担”的原则,现将《关于我市机动车环保尾气排放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予以公布,详情请见附件。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