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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 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7     来源: 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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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食安办〔202211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南部片区,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

2022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含机构,下同)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我市将开展2022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所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

、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多部门联合抽查的方式。

(一)开学前,学校自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填报《2022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

(二)各乡镇(街道)、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对辖区内检查对象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一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近三年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2021年秋季专项检查问题较多的单位以及中职学校和高校进行重点检查。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要加强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案件的办理。

(三)由食安办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抽查2021年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及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存在风险隐患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检查内容

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四川省餐饮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规定,重点检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学校食堂

1.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岗位责任要求,尤其要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校内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是否自主经营;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落实陪餐制度;学校食堂是否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做到数量清、去向明;是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是否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岗位安全责任,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抽查考核。

2.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是否对考核不合格的调离岗位处理;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筛查、是否全面清洁后厨卫生、是否全面检查设施设备状况、是否清洁消毒餐用具、是否制售高风险食品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制售的食品、是否采购含铝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等。

3.检查大宗食品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是否建立规范的进货查验记录;米、面、油、蛋、奶、肉等大宗食品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检测)报告,猪肉是否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大米是否有查验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等;食品检测报告内容是否多批次雷同。

4.检查制止食品浪费行为落实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学校是否全面落实制止食品浪费措施,是否主动对师生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是否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是否及时发现并纠正浪费行为。

5.检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严查是否按照《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以及省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开展学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店

1.检查经营状况。检查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无照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合规、餐饮具是否清洁消毒等;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重点检查情况。饮料店是否有非法添加、糕点店是否规范加工三明治、火锅店是否有使用“老油”、小餐饮店是否制售野生动物、野生菌类及河鲜菜品的行为。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工作部署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部署,明确工作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专项检查相关文书应交被查单位存档保存,以便上级部门核查调阅。

(二)多措并举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要结合“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相关单位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过程控制等为重点,深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聚焦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督促相关单位通过线上培训、直播教学等方式,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食品安全管理等知识培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要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川市监发〔2021〕91号),实行“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管业务就要管信用”原则,协同推动信用与食品安全监管深度融合,全面实行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评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修复、失信移除和申诉机制;要严格执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等规定。

三)部门协作,强化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密切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运用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保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市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相关线索要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通报教育;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周三查餐厅 周四查市场”监管执法行动的通知》(乐市监办〔2021〕62号)要求,定期、长期开展执法行动,发动广大师生、社会公众参与,及时曝光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与震慑并用,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专项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要与师生一同就餐,按标准缴纳伙食费。

(四)创新机制,推行智慧管理。教育局及市场监管局要鼓励学校食堂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视频直播和AI智能识别功能接入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鼓励学校食堂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要鼓励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学校食材定点采购单位等积极建立、认证、实施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

(五)加强宣教,推动社会共治。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加强对学校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教育市场监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市场监管要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置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制止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向师生传授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机构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充分调动学生和家长参与校园食品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六)做好统筹,促进安全生产。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落实。督促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工作进度及信息报送

2022218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完成食品安全自查36前,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要完成全覆盖检查3月20日之前完成督查检查,322日前市场监管局报送附件2、6,各乡镇(街道)报送附件6,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附件3、4,市教育局报送附件5给市食安办。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做好总结工作并积极报送相关信息。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即时报告。

联系人:张隐芳,联系电话:0833-5522374,

邮箱:26310006@qq.com

 

附件:1.2022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2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3.2022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立案查处明细表(学校食堂)

          4.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立案查处明细表(校园周边)

          5.2022年春季市(州)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汇总表

          6.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台账

          7.峨眉山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峨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215





附件1

 

2022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学校名称(公章):                  食堂名称:             

食堂类型:大学 高职高专 中职学校 普通高中 义务教育学校 幼儿园

校长:          食品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

组织

制度

建设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

 

学校食堂是否由学校自主经营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标准或要求

 

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是否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对外承包食堂不填)

 

是否有《反食品浪费法》相关举措

 

许可

证明

有无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亮证经营

 

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

环境

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

 

三防措施是否健全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餐厨废弃物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人员

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进货查验,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对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标识、记录,并移出食品处理区,依法依规处置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和健康检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

 

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食品

原料

控制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是否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学校是否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采购食品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具有进货台账,可溯源

 

库存食品是否开学前最新采购并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相关产品

 

是否采购、使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

 

大宗食材是否有检测报告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

 

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专人负责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可疑食品

 

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清洗

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用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添加剂管理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民主

管理

情况

是否设立并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或意见建议

 

是否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

 

新冠

肺炎

防控

学校是否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安全

生产

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水、电、燃气及危化品等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备注:此表应存入学校食堂管理档案中备查,学校集体供餐单位参照此表开展自查。

自查人员(签字):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内容

项目

数量

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

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查数(户次)

 

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数(个)

 

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完成问题隐患整改数(个)

 

被政府机构约谈次数(次)

 

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个)

 

更换供餐单位(个)

 

执法监管

情况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食品经营主体总数

 

其中:1.检查学校食堂(个)

 

2.检查学校供餐单位(个)

 

3.检查校内食品经营店(户)

 

4.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户)

 

发现学校食堂无证供餐数(个)

 

取缔无证供餐学校数(个)

 

抽检食品(件)

 

责令改正(户)

 

立案查处(起)*应与表34一致。

 

罚没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公斤)

 

移送司法案件数(件)

 

吊销许可证(户)

 

取缔学校供餐单位(个)

 

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者(户)

 

培训教育

情况

本期开办培训班数(个)

 

培训学校食堂主体数(个)

 

培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名)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率(%

 

发放培训材料(份)

 

基本情况

学校食堂总数(户)*应与表5一致。

 

其中:1.经营的学校食堂数(

 

2.通过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学校食堂数(

 

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个)

 

其中:1.供应的学校数(个)

 

2.通过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供餐单位数(家)

 

校内食品经营店(户)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数(户)

 

   


附件3

 

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立案查处明细表(学校食堂)

序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违法自然人名称

涉嫌违法事实

给予行政处罚种类

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备注

1

 例:XXXXXX学校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

 

 

 

 

 

 

 

3

 

 

 

 

 

 

 

 

 

 

 

 

 

 

合计

次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处学校食堂    起,结案     起,案值    万元,罚款    万元。

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立案未结案     起,请在本次专项检查总结中说明未结案原因。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附件4

 

2022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立案查处明细表(校园周边)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序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违法自然人名称

涉嫌违法事实

给予行政处罚种类

罚没金额(万元)

备注

1

例:XXXXXX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XX学校周边

2

 

 

 

 

 

 

3

 

 

 

 

 

 

 

 

 

 

 

 

合计

次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处校园周边    起,结案     起,案值    万元,罚款    万元。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校园周边立案未结案     起,请在本次专项检查总结中说明未结案原因。


附件5

 

2022年春季县(市、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     月  日

项目

学校食堂总数

大学食堂

(含高职院校)

中学食堂

(含中职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食堂

幼儿园食堂

小计

明厨亮灶

互联网+明厨亮灶

小计

明厨亮灶计

互联网+明厨亮灶

小计

明厨亮灶

互联网+明厨亮灶

小计

明厨亮灶

互联网+明厨亮灶

数据

 

 

 

 

 

 

 

 

 

 

 

 

 

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

 

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总数/学校食堂总数×%。高中学校、幼儿园与义务教育学校共用食堂时按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统计。与填表时,请注意数据逻辑性。

 


附件6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台账

 

序号

辖区

名称

类型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是否办证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

整改期限

备注

 

 

 

 

 

 

 

 

 

 

 

 

 

 

 

 

 

 

 

 

 

 

 

 

 

 

 

 

 

 

 

 

 

 

 

 

 

 

 

 

 

 

 

 

 

 

 

 

 

 

 

 

 

 

 

 

 

 

 

 

 

 

 

 

 

 

注:1.此表应包含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类型分为:大学、高职高专、高中、中学、小学、幼儿园或校内食品经营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动态填报;2.如有新增学校食堂请在备注一栏注明“新增”。

 


附件7

 

峨眉山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幼儿园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信息公示区

信息公示

**

在就餐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是□否

食品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实际经营地址、许可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是□否

原料贮存区

原料贮存

**

冷冻(藏)设施正常运转,有正确显示设施内部温度的温度计或温度显示装置,设施内部温度符合规定;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贮存位置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项内容。

□是□否

 

设有存放食品添加剂的专柜(位),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上标注有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等内容。

□是□否

 

幼儿园食堂未采购、贮存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料。

□是□否

原料质量检查

**

食品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无超过保质期、无腐败变质等异常情形,无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是□否

 

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是□否

粗加工区

场所卫生

 

场所内无污染源和活禽,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无霉斑、污垢、积油、积水等情形。

□是□否

粗加工

与切配

 

盛放或加工制作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

专间

场所布局

 

各专间有标明用途的明显标识。

□是□否

□合理缺项

 

专间的门能自动闭合,窗户为封闭式(用于传递食品的除外),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及时关闭,专间内无明沟

□是□否

□合理缺项

设施设备

 

专间内设有空气消毒、冷冻(藏)、独立的空调等设施,专间内温度不高于25

□是□否

□合理缺项

人员

 

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加工人员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并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后进入专间。

□是□否

□合理缺项

加工制作

**

幼儿园食堂未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是□否

专用操作区

 

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备餐操作区。

□是□否

人员

 

加工制作人员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并按规定佩戴口罩,加工制作前严格清洗消毒手部。

□是□否

烹饪区

工具容器

 

盛放调味料的容器表面清洁,加盖存放。

□是□否

 

用于加工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容器、工用具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

防尘、防有害生物设施

**

配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能够出具有害生物消杀记录。

□是□否

加工制作

**

未在餐饮加工场所贮存和添加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等部门发布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是□否

 

油炸类食品、烧烤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等加工过程符合要求。

□是□否

□合理缺项

**

未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添加剂。

□是□否

食品留样

**

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按规定保存,并有留样记录。

□是□否

废弃物要求

 

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未溢出存放容器。存放废弃物的容器设有盖子。

□是□否

人员卫生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前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未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是□否

就餐区

场所卫生

 

就餐场所卫生清洁。

□是□否

设施

 

就餐区或就餐区附近设有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是□否

餐用具清洗消毒区

清洗

 

具有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是□否

 

洗涤剂、消毒剂的包装上标识有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名和厂址等内容。

□是□否

消毒

**

采用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的,消毒设备能正常运转,消毒温度和时间符合相关要求,消毒液配制行为和消毒液浓度符合相关要求,有消毒记录。

□是□否

餐用具

保洁区

保洁设施

 

消毒后的餐饮具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

 

使用敞开式的货架存放餐饮具,采取防护措施。

□是□否

文件保存区

文件与记录

**

具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随货证明文件、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具有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

□是□否

**

落实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规范的进货查验记录,具备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采购畜禽肉类的,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应具备非洲猪瘟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大米具备查验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等。

□是□否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宜为2年。

□是□否

**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合格,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供货者评价和退出制度、加工操作规程、设施设备清洗维护校验记录、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查(晨检)记录、食品安全自查记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记录等。

□是□否

供餐、用餐与配送

供餐、用餐

 

烹饪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高危易腐食品,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860下存放超过2小时,且感官无异常的,按要求再加热后供餐;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升降笼、食梯、滑道等传递设施清洁卫生。

□是□否

餐食配送

 

配送高温易腐食品的,存放食品的车厢应具有保温、冷藏或热藏功能;食品周转箱、保温箱等配送容器专用、密闭,并采取防止食品污染措施。

□是□否

□合理缺项

制止餐饮浪费

 

 

食堂厅醒目位置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对各类浪费行为进行劝导与批评教育。

□是□否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

41

是否设立并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或意见建议

□是□否

42

实施“明厨亮灶”

□是□否

43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是□否

陪餐

44

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

□是□否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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