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所,检验检测中心,消委会秘书组:
现将《2025年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2025年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工作,按照《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药监局、乐山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全面提高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药品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用妆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1.加强重点产品监管
持续加强疫苗和生物制品监管,相关股所要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疾控中心、疫苗接种单位、血液制品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持续加强集采中选品种监管,加大集采品种抽检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开展调查处置。
持续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按要求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芬太尼类药品以及右美沙芬等2023年以来新列管药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购销渠道管理、购买方资质审核等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严防药物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继续加大对非法经营使用肉毒素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还要密切关注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药物滥用情况和变化趋势,加强依托咪酯、右美沙芬、普瑞巴林等滥用问题突出品种的监测,及时提示管理风险。
2.严格重点环节监管
严格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一是进一步健全药品风险会商工作机制,综合分析既往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情况,加强经营使用环节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按照国家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药品流通环节“清源” 行动,严查出租出借证照、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开展“回流药”专项整治。继续摸排案件线索,加强与医保、卫健、公安部门协作,从药品经营企业低价网络销售的药品倒查购进渠道,力争取得实效。四是相关股所继续开展零售药店分级评定工作,要将打造示范门店数量增加到3-5家,以零售药店换证检查为工作契机,促进药店的整体改造、提档升级。五是以乡镇、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江湖游医销售、使用未经批准生产药品的违法行为。
严格网络销售环节监管,要注重统筹线上线下,加强对网售企业的日常检查,规范药品网络信息发布、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严查无资质网络销售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网络销售假劣药等行为。
3.强化检验、监测技术支撑
按照2025年市局抽检方案要求,认真实施药品、化妆品抽检工作,进一步优化抽检方案,加大重点品种、专项抽检力度,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抽样程序,抓好不符合规定药品、化妆品核查处置,及时报送相关方案、数据和情况,确保系统录入数据准确、及时。
继续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积极推进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强化监测队伍建设。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协同长效机制,有效发挥医疗机构报告主渠道作用,推动药物警戒工作再上台阶。
4.开展科普宣传系列活动
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组织全市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电商平台、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
(二)突出全链条服务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5.工作举措“再创新”
相关股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做到准确把握、严格落实。要创新政务服务举措,加大制度和要素支持,助力提升产业整体创新能力,营造统一、有序、安全、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6.助推发展“再加劲”
要当好企业发展的“护航员”,助力药化企业规范化运营,服务指导好峨眉金林药业申报峨眉黄连GAP示范基地。
(三)突出全方位提升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
7.持续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做好“十五五”药品安全规划,合理设置目标、指标,理清重点问题的破解思路,高质量、高水平为编制“十五五”规划提供基层数据和资料。要强化政策宣贯解读,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促进企业懂法守法、监管人员依法监管。
8.探索提升监管智慧化水平
坚持以信息化引领药品监管现代化,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 深化推进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智慧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四)持续推进化妆品监管提质增效。
9.推进化妆品安评、原料创新相关政策制度稳步实施
全面落实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安全评估相关决策部署,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稳步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实施落地。做好《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宣贯培训,加强沟通与服务,鼓励和引导辖区企业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化妆品原料创新,帮助和指导企业解决新原料申报中的难点问题。
10.持续加强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
严格落实《川渝两地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指南》,规范备案工作流程,加强备案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探索全闭环管理模式。持续做好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资料整理工作,开展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监督检查,提高备案工作质量。
11.持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
相关股所要制定对辖区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注重研究化妆品监管中的共性问题,明确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全面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12.继续加强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
一是按照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平台运行要求,全面推进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平台的运行使用,加大对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平台违法线索的调查处置力度。二是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开展“共治净网”化妆品网络经营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虚假夸大宣传、明示暗示医疗作用、未按要求全面准确披露产品信息等展示类问题。三是坚持“以网管网”思路,完善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协作机制,压实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四是积极探索研究网络直播等化妆品网络经营新业态,鼓励创新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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