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22号)和《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行为,预防和控制农村家宴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于2021年7月2日至7月12日分两批对全市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依法组织培训,对承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合格的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予以公示。
附件:2021年峨眉山市农村集体聚餐审查合格承办者名单
峨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