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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峨教发〔2021〕21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9     来源: 峨眉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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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峨眉山市城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峨眉山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1年峨眉山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2021年峨眉山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永剑  市教育局局长

                    黄登刚  胜利街道办主任

                    杨    峨山街道办主任

                    胡    绥山镇镇长

      成   员:李庆九  市教育局总督学

                   朱    胜利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秋红  峨山街道副主任

                   王洪蔚  绥山镇副镇长

                   孙碧英  市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

                   峨眉一小、峨眉二小、峨眉三小、峨眉山市实验小学、峨山小学、峨眉二中初中部城东校区、峨眉三中、峨眉四中、峨山中学九所城区学校校长。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庆九兼任,成员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执行,并对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户籍为主,其他符合条件学生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公民办学校统一管理、同步招生原则。

      三、招生范围和条件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峨眉一小、峨眉二小、峨眉三小、峨眉山市实验小学、峨山小学、峨眉二中初中部城东校区、峨眉三中、峨眉四中、峨山中学九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原招生街道、村组范围。

      本通知的城区特指以上所学校原招生范围,其中峨山小学、峨山中学今年起纳入城区招生管理,原招生范围保持不变。博睿特外国语学校、文经武略学校、文武学校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由乐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其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所在镇乡统筹管理。

        (二)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外来经商、购房人员适龄子女,年满6周岁(2015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

        (三)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条件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的正住户籍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外来经商、购房人员子女,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四)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条件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不受户籍和外来人员条件限制,其余条件与公办学校相同

        (五)外来务工、外来经商、购房人员适龄子女条件

外来务工、外来经商、购房人员适龄子女提供截止202151日前的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购买的至少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单且仍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城区内的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户口簿。

      2.外来经商人员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营业执照且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与营业地址一致的自有门市或租赁门市手续;区内的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户口簿。

      3.购房人员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已抵押的提供抵押手续,正在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税票;户口簿。

      四、公办学校预报登记

        (一)符合就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于6月1日上午9点至67日下午5点通过天下峨眉APP登陆网上报名平台进行预报登记。具体网上预报办法将于5月31日在“天下峨眉”APP、“微峨眉”和“峨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华侨、进藏干部职工、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嘉州英才卡”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须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615日至616日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峨眉山市教育局教育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安排入学,可不在网上预报名。

      五、民办学校学位申请

      自愿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429日下午6点在乐山市统一招生平台“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学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请一个学位。

      六、网报信息现场审核

      为了确保网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接相关部门比对网报人员户籍、房产、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及社保信息后,统筹安排于619日、20日进行现场审核。为避免人员聚集,届时将安排多个地点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和审核地点由系统随机分配,已网报人员可于618日登陆网报平台了解自己的具体审核时间和审核地点现场审核时正住户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来务工、外来经商、购房人员子女提供符合入学条件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发现以虚假信息申请学位或预报名的,将取消其资格,并一律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七、录取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录取办法

      1.现场审核通过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根据户籍地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划片录取。

      2.现场审核通过的外来务工、外来经商、购房人员适龄子女,将结合各校正住户籍划片分配后的空余学位,分别兼顾外来务工、外来经商、购房人员的务工单位地址、营业地址、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在乐山市招生录取平台申请学位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当申请学位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则由电脑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学校报名注册。逾期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民办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未报名注册所空出的学位,由民办学校自行补录。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就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应于网上预报截止时间6月7日下午5点以前通过 天下峨眉APP登陆预报名未按时在网上预报名的,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办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八、入学报到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按乐山市教育局的招生日程安排,被录取的民办小学新生6月56日到校报到,初中新生619日、20日到校报到。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我市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划片分配范围将于7月4日正式发布。通过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于7月5日、6日到所划片分配的学校报到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胜利街道、绥山镇所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但未按时在网上预报登记的适龄儿童,小学于7月8日到峨眉二小补报,初中于7月8日到峨眉四中补报,补报时需提供202151日前已具备入学条件的相关印证资料。其中正住户籍补报的根据户籍所在地按划片范围安排学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外来经商、购房人员子女,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办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峨山街道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未网上预报登记的可于7月5日、6日直接到峨山小学、峨山中学补报录取。

      九、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峨眉山市教育局教育股0833—5523623、5541291

        (二)监督电话

      0833—5547981

 

 

 

峨眉山市城区招生领导小组(代章)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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