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委办〔2020〕18号
中共峨眉山市委办公室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峨眉山市委办公室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9〕26号)和《中共峨眉山市委、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峨委发〔20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协同高效、全面依法行政、统筹协调推进原则,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解决执法缺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难题,基本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为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加快打造绿水青山典范城市、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保障。
二、改革内容
(一)职责范围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现有城市管理职责、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整合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4个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整合后,各相关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 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承担政策制定、审查监管、业务指导、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继续依法履行除行政处罚外的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职责以及与日常监管相关的行政强制职责。
2.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
(1)行使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4个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①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②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③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④行使种子(食用菌)、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植物检疫、水产渔政、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经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2)在峨眉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行使的执法职责。
①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②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③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④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⑤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及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3)继续行使城市管理的相关职责。
①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②负责对人力三轮车、板架车进行管理。
③负责对建筑施工堆码占道、经营占道进行管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
(二)队伍划转
1.市场监管领域:划转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
2.文化市场领域:划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旅游执法大队人员编制。
3.交通运输领域:划转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市港航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市船舶检验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应人员编制。
4.农业领域:划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市农机监理站、市农业经营管理站相应人员编制。
5.城市管理领域:划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
(三)队伍设置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优化设置5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 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负责文化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以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乡镇(街道)行使的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2.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3.市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4.市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负责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5.市综合行政执法五大队。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有关执法职责。
(四)局队合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水务、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5个行业内单设的行业执法队伍与主管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市级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涉改部门要做好工作交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协作机制拟订、执法力量下沉和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事项调整工作,市司法局做好对执法行为的综合监督和对存在争议执法权限的协调等相关工作,市政府办做好办公用房调配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做好执法用车调配、指导资产清理和登记造册等相关工作,市纪委监委加强过程监督,市委编办加强政策指导,市委目标绩效办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
(二)稳妥有序推进。把准时间节点,压茬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改革期间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三)加强统筹兼顾。切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景区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工作,确保改革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地。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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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峨眉山市委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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