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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公证处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9-12-20     来源: 峨眉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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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

办事指南

 

一、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

二、公证业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三、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四、法定时限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办理程序

1、申请   

2、审核   

3、办证   

    六、收费依据

川发改价格〔2017〕第310

七、联系方式

地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证处窗口

电话:0833-5528488533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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