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各镇乡、街道政府便民窗口工作日常年受理。
二、办理时限:申请人应在出院90日内到户籍地镇乡(街道)便民窗口提出申请。镇乡(街道)受理后17个工作日内会同村(社区)完成初审、上报,市医疗保障局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返回镇乡(街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上传“一卡通”平台,市医疗保障局网上核对审批后7日上报市财政局,资金到位后及时通过“一卡通”平台上账申请人社保卡。
三、救助范围: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困难人员。
四、办理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城乡低保或城乡特困、建档贫困户、低收入认证等相关证明;
3.医疗救助申请表及书面申请;
4.住院结算单原件、出院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