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异地现金垫付生育医疗费的报销。
一、办理时需提交的资料
1、《乐山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
2、发票原件;
3、费用清单原件;
4、出院或病情证明原件;
5、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职工本人的银行账号复印件;
8、若是男职工报销配偶的生育医疗费,需配偶户口簿复印件和无业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二、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峨眉山市医保中心405室办理。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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