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 > 服务公开
办理特殊门诊审批审核流程
发布时间: 2020-10-30     来源: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打印 分享到:

峨眉山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服药,可申请办理。

一、特殊疾病门诊申请流程

1、参保人持社保卡、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申报疾病相关的资料(门诊或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相关辅助检查资料等)、近期一寸免冠标准照片2张,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审核人员处办理特殊门诊申请。已办理异地安置人员可以在异地安置地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作为特殊疾病门诊的定点医院。

2、医院初审合格后,由申报人填写《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一式两联)。申报人持申报(病历)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定,审定合格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在《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中填写审批意见。

二、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市政务中心2号窗口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