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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8-08-01     来源: 峨眉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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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办理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办理

1、办理条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旅行证件,台胞证分为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和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两类。

2、申请材料:

(1)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交验申请人父母台胞证和本人出生证明。

(4)申请人应当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①已满60周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②未满16周岁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人员代为申请;

    ③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④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可以代为申请的其他情形。

   (5)被委托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誊本等监护关系证明,代办单位的代办人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以上监护人、代办人、被委托人均应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证件复印件或者留存电子扫描件。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应当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台胞证申请后,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2)因所在地交通不便或需异地核查材料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3)台湾居民因探病、奔丧、诉讼、处理紧急商务等事由急于来往大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4、收费标准及文号: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00元/证,一次通行证40元/证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换发办理

    1、办理条件:

    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为其换发台胞证:

    (1)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

    (3)持本式台胞证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

  (4)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5)需要换发的其他情形。

    2、申请材料:

    (1)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原证并留存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台胞证申请后,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2)因所在地交通不便或需异地核查材料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3)台湾居民因探病、奔丧、诉讼、处理紧急商务等事由急于来往大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4、收费标准及文号: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00元/证,一次通行证40元/证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发办理

    1、办理条件:

    台湾居民有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的,可以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其补发台胞证。  

    2、申请材料:

    (1)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交验申请人父母台胞证和本人出生证明。

     (4)本人书面说明。

      3、注意事项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台胞证申请后,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2)因所在地交通不便或需异地核查材料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3)台湾居民因探病、奔丧、诉讼、处理紧急商务等事由急于来往大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4、收费标准及文号: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00元/证,一次通行证40元/证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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