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参与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
8.组织参与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
(1)实施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交由市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2.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逐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全力推进全民参保,深化参保精细化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7.5%以上。严格执行乐山市超医保待遇清单政策,确保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二是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调价落地工作,指导医疗机构主动落实政策执行和宣传的主体责任,按照监测评估要求围绕改革试点进行调价。持续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药械集中带量采购、DRG支付方式改革协同联动。三是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效。严格落实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务清单,切实推动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保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全面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持续增加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门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四是全力做好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涉及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开展全链条打击治理,切实解决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包括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医保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
2025年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983.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2.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83.1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83.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5.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4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专项支出3478.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3.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504.71万元,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478.42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83.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2.9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城乡医疗救助和人才安家补助等项目预算数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18万元,占40.27%;卫生健康支出2339.80万元,占58.74%;住房保障支出39.15万元,占0.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5年预算数为47.11万元,占比1.1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5年预算数为23.55万元,占比0.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30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532万元,占比38.46%,主要用于:为老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为新征地人员遗留问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万元,占比0.0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5年预算数为7.38万元,占比0.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8万元,占比0.2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5年预算数为1.27元,占比0.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5.17元,占比43.81%,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救助(13款)城乡医疗救助(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92万元,占比4.82%,主要用于:为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行政运行(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66.46万元,占比4.18%,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信息化建设(04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占比0.05%,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05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占比0.15%,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
1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事业运行(50项),2025年预算数为207.68万元,占比5.21%,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25万元,占比0.03%,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安家费。
1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5年预算数为39.15万元,占比0.98%,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资产、奖励金。公用经费79.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0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一)2025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2025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一致。 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21万元,增长18.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预算人数较2024年年初预算人数多3名在编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98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71万元,项目支出3478.4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478.42万元,主要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老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新征地人员遗留问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治理、信息化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人才安家补助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30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99项):指在政策范围为财政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2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救助(13款)城乡医疗救助(01项):指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行政运行(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信息化建设(04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05项)指: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事业运行(50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坐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款)其他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