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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协调、指导全市政法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组织、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涉稳信息收集报送妥善化解涉稳风险;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和完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对全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护航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有序。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5年全市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实践活动要求,落地落实“1365”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和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一体推进“七改进七加强”、实施“六安”工程、建设学习型机关等重点工作,全力维护大局持续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峨眉、法治峨眉。


二、部门概况


机构情况: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745.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00.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5.1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45.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1.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专项支出28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5.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相关项目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464.13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81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5.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0.2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71万元,占84.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5万元,占8.48%;卫生健康支出18.05万元,2.42%;住房公积金支出35.22万元,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款)行政运行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35.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款)事业运行50(款),2025年预算数为112.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5年预算数为4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5年预算数为20.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5年预算为0.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5年预算数为2.2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5年预算数为35.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5年预算数为28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的项目有:


1)政法专网服务费6万元,用于政法专网光纤租用费等。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经费50万元,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


3)见义勇为基金5万元,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慰问、奖励、救助等,加强宣传力度,对符合见义勇为标准人员给予奖励,发扬正能量。


4)全市治安防控经费90万元,深化法治峨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治理体系。


5)全市综治经费100万元,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促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保障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和效,保障全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正常开展。


6维稳安全专项经费30万元提升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保障全市社会大局有序稳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4.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4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峨督导、兄弟部门工作交流及媒体宣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5%。减少原因:压缩经费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减少原因:压缩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开展综治调研、检查、督导、处置涉稳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的出行及其他公务活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国产电脑5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4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13万元,项目支出281万元。其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81万元,主要为政法专网服务费6万元,见义勇为基金5万元,维稳安全专项经费3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经费50万元,全市治安防控经费90万元,全市综治经费1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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