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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教育局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物价、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


4.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


5.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7.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具体承办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8.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承担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10.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1.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12.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3.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工作;指导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14.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央和省委、乐山市委和峨眉山市委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落地落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和落实以学铸魂、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贯穿到教育强市建设中。深入推进“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主题实践活动中,推动全市教育系统上下进一步紧起来、动起来、跑起来,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树实干新风、鼓奋进斗志、扛发展大旗。认真落实乐山市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及峨眉山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明确教育改革的主攻方向和战略布局,稳妥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重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不断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着力构建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2.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加快壮大思政课教师队伍,小学专职教师配备比例达到70%以上,初中、高中学校基本配齐专职教师。发挥思政课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用好讲好国家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全面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抓实思政课建设,挖掘各类思政课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发挥培根铸魂学科思政课例育人功能,推进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而行。深化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开展“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等主题活动,推进“德育大讲堂”网络思政课程建设。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公办中小学校党政分设后高效运行机制。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建设,每月组织教师开展1次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抓实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推进“情暖峨眉 呵护青苗”专项行动。“七一”前夕,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干部评选表扬活动。坚持党建带团建促队建,做好少先队、工会、妇联、统战等工作,发挥好群团组织联系、凝聚、服务青年的作用。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托底性帮扶、结对帮扶美姑县工作。


4.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按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党内法规,筑牢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以案促改促治促教。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不断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推进常态长效治理。


5.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分析研判等制度,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学校国家安全教育,严禁宗教进校园,严防校园宗教渗透。严格管理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阵地,加强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各类活动进校园管理,加强教材教辅和课外读本进校园管理,规范干部、教职员工言行。严格宣传信息报送和发布程序,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6.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加快补齐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短板。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行动,加强校园足球建设,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高中阶段学校每周3节体育与健康课,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着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降低0.5%以上。完善青少年校园体育赛事,组织第四十六届中小学校园篮球比赛、第五十五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第十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第七届中小学(幼儿园)武术比赛和第三届幼儿足球嘉年华、第四届幼儿篮球嘉年华展示活动,承办乐山市中小学生武术操比赛和乐运动·爱健康2025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抓好优秀运动队建设,打通优秀运动员升学渠道。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举办峨眉山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劳动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县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摸排筛查制度,深化筛查结果运用。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卫生工作。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


7.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加快城东幼儿园建设,加大公办园招生力度,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确保2025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8.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启动美丽乡村学校建设。全面深化学区制治理改革,探索实施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模式,促进教育资源扩容提质。着力建设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有序推进乡镇学校小班化教学,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缩小城乡质量差异。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品质提升,确保2025年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9.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提质攻坚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源管理、创新教育实验、初高衔接教学、拔尖人才培育等改革举措和管理机制,加大增量绩效保障力度,制定过程性质量激励办法,提高高中智慧教育水平,多措并举确保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持续向好态势。因地制宜拓展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推进市域内优质高中、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多元融合发展。加强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加强招考服务能力建设,为学生提供更优的升学和成长渠道。


10.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继续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促进职普融通发展。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加快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支持西南交大峨眉校区扩大办学规模。加大招生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中职学校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品质。扩大教育开放合作,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都平原经济区教育协同发展。


11.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双提升。贯彻落实《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二十条措施》,加强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管理。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探索课后服务质量评价办法。推动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家长学校建设,持续规范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群行为。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全面使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流程监管。加大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治力度,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1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推动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贯穿课堂教学各环节。健全教师教育体系,到高校考核聘用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通过公开招聘、考调、遴选等办法,补齐全市教师编制缺口和学科缺口,同时培育一批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推动新培育国家级、省级教育领军人才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师德师风涵养教育,严格落实师德失范“零容忍”,推进义务教育班主任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才援彝帮扶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支教工作。通过合理调配编制、优化轮岗交流等办法,更加科学的调配教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强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组织开展庆祝第41个教师节活动,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13.优化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进峨眉一中高中扩建及绿化场地改造项目、峨眉二中高中扩建建设、峨山中学校舍及运动场改造、峨眉城东幼儿园建设、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推进峨眉城东小学、峨眉四中综合楼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双福二小撤并。主动向上争取国省专项资金;按照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完成乐山市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做好教育资助工作。规范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建立多元化教育激励制度。


14.促进智慧教育新发展。持续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AI智慧课堂的基础建设。深化应用国家和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研究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基础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做好中小学实验教学“三开”与教育装备质量监管工作,更换学校体育美育器材。


15.深化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扎实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对24所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深入开展学校办学水平年度综合评估。持续抓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选优建强督学队伍,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落实督导问题整改和督导结果使用,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高质量、全覆盖。加强责任督学培训,不断提升督导能力和水平。聚焦师德师风、教辅资料征订等群众关心关注教育热点问题,紧盯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园)行为等教育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督导。


16.维护校园安全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计划”等专项行动,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防溺水、防欺凌、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等教育,坚决遏制涉生伤害事件发生,有效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健全督查检查机制,会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合力。加大督查检查考核力度,落实量化考核结果运用。


17.做好教育宣传工作。聚焦教育中心工作,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向乐山市级主流媒体、教育局官网及官微等平台投稿,策划‘十四五’教育成果专题报道,打造网络宣传精品,培育专业网宣队伍。健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严格涉教信息审核,加强舆情引导管控,营造清朗教育舆论环境。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教育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2个。主要包括: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技术装备站、少年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峨眉山市教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889.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190.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889.0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889.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97.1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4.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6.88万元,专项支出11030.8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教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89.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858.19万元,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1030.86万元,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55.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224.1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助学项目上级资金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3762.69万元,占99.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4万元,占0.35%;卫生健康支出16.42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27.51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16.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教育核算中心正常运转专项经费。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487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学前教育助学金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5预算数为314.28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小学教育各项助学金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77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初中教育各项助学金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76.71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的各项助学金。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081.6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包括教师年终绩效工资、国企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民办及代课退休教师养老金、各类教育助学地方配套资金、学校安保和卫生室等人员经费。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35.98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各项助学金。 


9.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大规划建设项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32.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16.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7.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58.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4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1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33.7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33.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的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教育局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车改后进行了统一管理,我单位不再产生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轿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教育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1.8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教育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教育局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教育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85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8.19万元,项目支出8997.0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997.07万元,主要为教育大规划建设项目、各类教育助学本级配套经费、学校安保经费补助、学校卫生室经费、学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公办普通高中及幼儿园本级生均公用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入


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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