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推动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保持经济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4.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城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田水利设施,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搞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快推进平安社区建设。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7.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实施产业质效倍增行动,筑牢乡村振兴根基
一是做优现代农业。全力建设高山蔬菜全产业链示范园,从品种选育、种植技术提升到仓储保鲜、精深加工,进行全链条升级。引入先进的农业科技,打造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实现蔬菜种植的精准化管理,提高蔬菜品质与产量。加强品牌建设,通过绿色、有机认证,提升高山蔬菜的市场竞争力与附加值。
二是壮大集体经济。鼓励各村因地制宜,挖掘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整合土地、资金等资源,实现规模化经营。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激发村民参与积极性,让村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加强对集体经济项目的监管与指导,确保资金安全、项目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项目支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产业发展。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从项目规划、审批到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项目库建设,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优质项目,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2.实施城乡融合攻坚行动,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一是深化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大对生活垃圾、污水的治理力度。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红线,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修建通村通组公路,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保障农业灌溉用水。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三是提升文明水平。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3.实施民生改善暖心行动,增进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强化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动态调整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力度,改善供养条件。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拓宽救助渠道,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互补充的良好局面。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加大对教育、医疗的投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培养乡村医生队伍,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群众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优质服务。
4.实施安全稳定守护行动,构建平安和谐家园
一是筑牢安全防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善防汛抗旱体系,加强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推行“网格+调解”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建设智慧治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5.实施廉政清风赋能行动,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头雁培育”工程,选拔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村级组织带头人。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鼓励争抓实干,创先争优。
二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干部工作状态进行实时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惠民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干部清正廉洁。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473.37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12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0.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6.3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73.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7.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2万元,对项目支出559.8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3.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913.52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59.85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2.37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12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建少40.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交管办和村级劝导员经费、大玉路路面养护经费、基层武装及征兵经费、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含环卫补助和农村保洁)等项目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53万元,占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8万元,占6.84%;卫生健康支出24.09万元,占1.89%;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756.01万元,占59.42%;住房保障支出47.75万元,占3.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53.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2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度遗属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3.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5.3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工资待遇、乡镇(街道)专项业务经费、关工委经费、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及建设费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27元,主要用于:大为镇双龙村5、6组产业道路二段硬化项目、楠香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等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09.89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待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村(社区)顶岗锻炼后备干部经费等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7.7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3.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峨胜石膏项目拆迁安置过渡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接待费,本年度为规范单位公务接待,在年初时将公务接待纳入预算,以便本年度公务接待工作开展。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7.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接待费,本年度为规范单位公务接待,在年初时将公务接待纳入预算,以便本年度公务接待工作开展。
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0.6%。减少原因:2025年度厉行节约,减少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洗车费、保险、过渡费等日常运转。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56万元,增长68.8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47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52万元,项目支出559.8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59.85万元,主要为乡镇专项业务经费、村(社区)顶岗锻炼后备干部经费、关工委经费、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及建设费、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峨胜石膏项目拆迁安置过渡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村组干部保险经费、村组干部考核奖励、大为镇双龙村5、6组产业道路二段硬化项目、楠香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同级部门拨款、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保障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等相关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保障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保障遗属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保障工伤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保障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保障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保障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指保障三支一扶工资待遇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保障村组干部待遇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保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