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和培训服务工作,承担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劳动力资源市场监测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进行指导;承担就业失业登记、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等工作;承担大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确保全年各项民生目标任务的完成。
2.坚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等政策。
3.强化企业服务保障,紧盯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
4.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持续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年组织就业见习74人以上。
5.切实做好失业领金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
6.切实抓好创业工作。持续完善创业带动机制、提升创业服务质效,持续推进担保贷款扩面增效,持续育强创业孵化载体。
7.统筹做好就业创业培训。
8.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
9.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63.0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36.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3.0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3.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8.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7万元,专项支出227.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3.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就业创业以及重点群体就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35.41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27.64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3.0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36.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本年较上年减少一个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18万元,占93.77%;卫生健康支出10.54万元,占2.28%;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占3.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73.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方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万元,主要用于:指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6.28万元,主要用于:指其他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的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2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8.3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预计2025年外市(县)来峨调研重点企业用工等工作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33.33%。增加原因:根据工作安排,预计2025年外市(县)来峨调研重点企业用工等工作增加。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就业创业专项业务工作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无公务用车,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39万元,增长13.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6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41万元,项目支出227.6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27.64万元,主要为劳动保障协理员绩效、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破产(改制)帮扶企业职工“两保”补助等项目。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上述项目外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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