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涉密)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落实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活动,集中开展“大梳理”“大走访”“大调查”“大征集”,收集退役军人意见建议,制定《关于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活动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让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二是深化“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峨眉山市成功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并积极配合完成乐山市开展“全国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检工作任务;落实“双清单”制度,全覆盖走访慰问驻峨部队,发放慰问物资,帮助解决现役军人“后院后路后忧”等问题;积极服务部队练兵备战,持续推动峨眉山军供站提质升级改造,优质完成军供服务保障任务,全部做到安全、准点、无事故。
三是优化提升服务保障。推动就业安置,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推送就业招聘信息,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贷款支持;提升优待服务水平;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生活补助,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制发优待证,发布优待清单目录157项;创新军休服务机制,与重庆市长寿区军休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助力成渝经济圈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褒扬纪念,组织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全年共接待52批次3200余人参加烈士陵园现场祭扫;开展“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爱国主义教育宣讲活动10场;推进服务体系提质增效,持续落实两项改革“后半篇”,对10个中心镇(村)服务站进行示范站提级改造,完成退役军人档案室改建装修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3788.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355.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31.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356.17。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88.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1.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77.41万元,专项支出3491.5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88.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96.4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491.5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88.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158.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级资金预估指标未计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1.92万元,占93.24%;卫生健康支出233.34万元,占6.16%;住房保障支出22.78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81万元,占0.68%,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1万元,占0.34%,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7.84万元,占3.9%,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局机关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伙食补助费、工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79万元,占0.02%,主要用于:劳务派遣午餐补助、烈士陵园管理经费支出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5年预算数为13.4万元,占0.35%,主要用于:开展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宣传活动、双拥氛围营造及创建专项工作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8.05万元,占1.8%,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万元,占1.21%,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烈士陵园管理服务、活动支出,立功受奖、光荣返乡等费用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39万元,占0.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46万元,占0.0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84万元,占0.21%,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2.78万元,占0.6%,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无公务接待预算,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01%。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78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7万元,项目支出3491.5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491.57万元,主要为烈士陵园管理经费及活动经费、双拥工作经费、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市退役军人局机关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伙食补助费、工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乡镇人文关怀经费、应急指挥视频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宣传活动、双拥氛围营造及创建专项工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烈士亲属异地扫墓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