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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关于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设置内设机构7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设置事业单位2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镇党委的主要职责: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领导镇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7.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8.综合协调辖区内各类执法工作和城镇管理、人口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管理等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9.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市级部门设在本乡镇的机构力量;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相关规划;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统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7.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8.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9.负责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情况:符溪镇共设有编制数61个,其中:行政编制数34个,事业编制数25个(便民服务中心9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6个),机关工勤编制数2个。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提质增效强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夯实农业安全根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抓好友谊、丰收粮食样方点种植,推进撂荒地治理和“非粮化”图斑整治。守好粮食安全底线,推进符溪“稻菜”轮作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争创四川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补齐基础设施、生产设备、质量品牌等方面短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年产量,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完善符溪农事社会化服务体系,实体化运转符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入驻专家工作站,结合组建本地农技员团队,打造多功能农资超市,满足农户多样化服务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建设。

(2)创新发展特色产业。以符溪强村公司作为“龙头”引领,吸引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度合作,加快包装生成一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推动实现产业共育、效益同享、群众受益。推动符溪育苗基地全面竣工并投入运营,完成明星村、雷场村以工代赈项目、雷场村示范田项目,落地投资建设符溪蔬菜包装箱厂项目。围绕提升蔬菜产业的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积极培育“符溪蔬菜”特色品牌,加快构建产供销于一体的符溪镇蔬菜全产业链条,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川渝知名的符溪蔬菜产供销基地,引领推动全市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3)促进农旅深度融合。深度挖掘嘉峨茶谷自然风光、茶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打造集文化体验与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精品茶旅融合综合体。充分发挥稻菜轮作和稻果轮作基地优势,通过“稻果”轮作模式,扩大特色草莓、黄桃、柑橘种植规模,打造“田园深度体验活动”,完善观光、采摘、亲子等多元业态,推动农业产业多元化发展。举办蔬菜、水果采摘等农事节庆活动,以农业促旅游发展,进一步丰富旅游业态。

2.全域统筹优布局,全力打造宜居环境

(1)加强生态保护。深化污染防治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巩固退耕还林和造林绿化成果。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厌氧发酵等环保的秸秆处理方式,提高秸秆利用率。实施峨眉河符溪段风貌提升,推进峨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压紧压实河(湖)长制,整治黑臭水体,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大生态环境执法逗硬力度。加强农房建设审批和监管,大力整治私搭乱建,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林)地行为。

(2)提升镇村面貌。推动集镇风貌提升建设,对辖区老旧街区进行更新改造,优化电力设施布局,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集镇形象。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治理成果,促进环境提质增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开展人居环境治理、场镇提升行动、爱国卫生运动等重点工作,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风貌,提升乡村治理,打造明星至战斗“稻菜”轮作产业大道,积极推动雷场村创成省级宜居宜业乡村样板村。

(3)推进项目建设。巩固“百强中心镇”创建成果,持续推进集镇建设。加强符溪镇镇区、战斗片区规划,优化道路布局,着力解决交通拥堵等问题。积极推进丰收大桥建设,联通符溪东大门交通网络,提升镇域通行能力。打造向阳文体公园、向阳广场、向阳停车场等三个重点项目,打通3条断头路,全力推进向阳路改扩建工程、雷场大桥到G245联通工程,不断完善符溪镇交通网络环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系统强化城镇功能承载能力。

3.共建共享惠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1)办好民生实事。深入开展“情暖峨眉”专项行动,倾力办好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常态化监测和及时帮扶工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化产业、就业等帮扶,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协调安置房建设,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启动符溪镇剩余人口安置工作,推进乐峨路新建安置点顺利完工。

(2)强化社会保障。做好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关注“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完成符溪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构建全方位、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结合情暖峨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质量,完成中心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和战斗村阵地提升,积极争创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服务学校发展,联合教育部门、学校办好教育事业,加快形成万人教育的产业氛围。

(3)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推进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深化文明村等示范创建活动。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积极开展基层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增加更多富有农耕农趣农味、体现和美的乡村文化产品和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探索综合文化站社会化经营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4.多元共治保平安,着力提升治理效能

(1)严守安全底线。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企业生产、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自建房、食品药品、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监测监管、应急处置准备等各项工作,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工作闭环,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提高治理水平。坚持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小区自治和物业管理,深化“一核多元”治理模式,强化网格员培训和管理,做好径山、向阳社区小区业委会管理,不断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优化村级网格管理服务,推进移风易俗,完善推广积分制、网格化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5.强化务实转作风,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1)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筑牢廉政根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树新风。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巩固发展符溪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深化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落实“八五”普法,扎实开展“法律七进”。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符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峨眉山市符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914.71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1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14.7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14.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8.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7.26万元,专项支出371.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4.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543.63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71.08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4.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46万元。主要原因是符溪镇蔬菜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存在上年结转结余1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23万元,占35.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07万元,占7.42%;卫生健康支出41.33万元,占2.16%;农林水支出965.68万元,占50.43%;住房保障支出81.40万元,占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50.5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3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27.30万元,主要用于:径山、向阳两个社区网格员待遇及社区干部待遇。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2.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1.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83.1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3.57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经费、乡镇(街道)专项业务经费、关工委经费、基层武装及征兵经费、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及建设费等。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符溪镇蔬菜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款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18.96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各级村级组织行政运行办公费及运维费等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1.4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1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租赁费、差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邮电费、书报杂志、午餐补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7.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非必要公务接待支出,并结合近两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为零的情况,故本年度预算取消。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6.5万元,下降39.39%。减少原因:根据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情况(预算16.5万元,实际支出9.11万元),结合本年度车辆使用计划及厉行节约要求,将本年度预算做了调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减少原因:根据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情况,将本年度预算做了调减。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5.74万元,增长19.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91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63万元,项目支出371.0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71.08万元,主要为乡镇(街道)专项业务经费、村(社区)顶岗锻炼后备干部经费、关工委经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村级公共服务经费、村组干部保险经费、村组干部考核奖励、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及建设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项服务等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其所属机构(如研究室、政务服务中心等)未单独列项的日常运转、专项业务或临时性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由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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