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乐山市和峨眉山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负责上级部门下放和除公安、税务、生态环保以外市级部门划转的相应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牵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拟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乐山市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负责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跟踪监督,督促落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关联平台的运行、管理、安全、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安、税务、生态环保和承担公共服务单位入驻大厅设立窗口,协调相关事项办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能力水平
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总抓手,围绕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强化部门间协调,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提升办件能力和服务质量。按全省统一部署及时打通“一件事”的“一网通办”节点,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网办能力培训,提高各部门对开展“一件事”的线上承接能力,促进有效融合办理,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
2.聚焦重点产业强化审批保障
围绕我市食品饮料、绿色材料等重点产业,推进政务服务与产业发展进一步融合,推出更多便利化服务举措。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继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措施。持续优化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专区,畅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2025年重点做好高桥威士忌等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神,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规,继续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延伸企业开办“全链条”覆盖范围,助力我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增长。
3.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政务环境
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指导,深化“帮代办服务”,提高基层政务服务“三化”水平。加强与峨眉山经开区管委会的业务协同,以更好服务园区企业作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切入点,推动园区政务集成式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并动态调整我市惠企政策清单,由工作专班协调各涉及部门指导做好惠企政策事项政策解读、工作手册和申兑指南编制等工作,推动惠企政策更好的直达快享。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为峨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非独立预算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26.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6.6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26.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7.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9.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万元,专项支出267.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6.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行政审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958.8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67.76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6.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最多跑一次”邮政快递服务项目和“行政许可现场踏勘”等项目合并入“优化营商环境及‘一网通办’三年行动”项目中,导致整体特定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72万元,占8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2万元,占10.98%;卫生健康支出36.55万元,占2.98%;住房保障支出73.62万元,占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33.5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及事业人员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8.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4.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缴纳工伤保险等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3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峨眉山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3.62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05.26万元,其中包括公用经费预算数27.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67.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事项专项类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数具体情况如下:窗口人员定额公用经费预算数84.76万元;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预算数30.00万元;政务大厅物业管理费预算数60.00万元;行政审批档案管理费预算数35.00万元;政务“一体化”平台及并联专网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8万元;许可事项专家、机构评审检验检测鉴定经费预算数5万元;优化营商环境及“一网通办”三年行动经费预算数25.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8.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9.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4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区(县)的学习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 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维修费及保险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费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2.04万元,增长17.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2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87万元,项目支出267.7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67.76万元,主要为政务“一体化”平台及并联专网运行维护费、优化营商环境及“一网通办”三年行动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