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乐山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职责和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行使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4.负责办理有关案件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有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案件的线索。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党建引领,擦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建品牌。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施组织建设提升工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做好政治驻会工作,实施党建引领提升工程,突出方向指引,凝聚发展合力。持续开展荣退仪式、年轻干部红色薪火工程、“党建引领·我为群众办实事·情暖峨眉”“导游志愿者”等专项活动。
2、强化统筹,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队伍建设,通过选调、遴选、公开考录及交流等途径,大幅度引进执法人才,有效缩减编制空缺;配合相关部门对前期下放但乡镇(街道)无法承接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进行上收,扎实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景城“一体化”联合管理执法,加强五大领域执法向景区延伸,主动挖掘线索,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旅游环境;科学统筹推进G245线龙池治超站项目建设,确保按期优质高效竣工。
3、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旅游城市形象。通过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开展基础设施、环境秩序及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力争在解决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广告乱贴等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上有所作为;力争降低信访投诉增量。完善市民群众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强化投诉举报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有序开展夜间经济秩序保障,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严格执行违法建设即查即办、能拆尽拆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开展各类调研、大型活动等专项任务线路秩序保障,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保持代表和委员非常满意率和满意率达100%。
4、加大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执法力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优势,聚焦民生关切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热点问题,以“长江禁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文化市场及“双超”治理等阶段性专项执法行动为载体,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5、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提升违法犯罪打击效能。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拟定《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及程序,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案件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6、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增强部门协同质效。严格落实《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健全案件移送协同机制,优化案件“查、移、办”全流程衔接,强化典型案件查办力度,把好末端执法关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员、物业等基层治理力量作用,深化执法协同联动,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与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通力合作,强化普法警示教育,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通报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二、部门概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69.6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4.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69.6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69.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65.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2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万元,专项支出479.9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69.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五大领域执法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889.77万元,是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79.91万元,是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69.6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45.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所有预算项目均安排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3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101.61万元,占2.33%;城乡社区支出3611万元,占82.64%;交通运输支出147.78万元,占3.38%;住房保障支出181.37万元,占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7.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3.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263.8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347.11万元,主要用于:全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47.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治超站点工作正常运行以及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37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89.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9.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82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5.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5.1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5.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久,维修费用较高。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减少(增加)原因:无。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增加5.1万元,增加6.38%。增加原因:本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久,维修费用较高。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载货汽车5辆、小型客车4辆、其他客车2辆、其他车辆1辆、其他专用汽车1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增加原因:本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久,维修费用较高,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所需油费、保险费、维修(护)费等方面。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1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02.88万元,增长438.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经费1345.06万元由上年度的人员经费变为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9.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更换峨九路治超点固定治超检测称重设备尾款、采购流动治超检测车辆尾款、购置执法用车以及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综合行政执法局实际共有车辆3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6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36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9.77万元,项目支出479.9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79.91万元,主要为专网维修维护费、治超站运行经费、综合执法办案经费、车辆燃修及保险费、采购流动治超检测车辆费、更换峨九路治超点固定治超检测称重设备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运行经费、科远环保行政赔偿案律师服务费、科远环保公司行政赔偿案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