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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


3、拟定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


17、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扶贫开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展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工作。


18、牵头组织农业博览和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1推进粮油作物稳面增产坚持稳面积、提单产、降损失,确保全年粮食播面稳定在27.92万亩以上、产量达到10.4万吨以上。持续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实施四川省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抓好5个“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和10个乐山市级“双百”主要粮油作物高产示范创建,推广运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种养水平。认真落实惠农政策,精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推进农机装备提档升级,力争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4个百分点。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防范机制,抓好防灾减灾,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2)推进畜禽水产稳产提质。持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断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加快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切实提升生猪保供能力,力争全年出栏生猪17.5万头以上,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0.85万头左右。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全力争取国家级蛋鸡产业集群项目,推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新(改)建规模化、标准化蛋鸡养殖场3个,新增蛋鸡产能100万羽左右。加快推动渔业绿色转型,支持冷水鱼特色产业发展。


3)推进耕地保护提质增效。全面完成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和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积极争取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改)建储备项目落地实施。持续推进农业灌溉基础设施补短提升,新(改)建机电提灌站18座。落实耕地撂荒动态清零机制,持续整治“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稳妥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治。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调查,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严格落实防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六大”工作机制和“五定”工作要求,强化县乡村“三级”协同,推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抓好政策宣讲,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让监测帮扶政策家喻户晓。健全完善监测筛查预警机制,优化农户申报、单位审核流程,大力提升监测对象申报审核效率。细化完善县级帮扶政策“工具箱”,因户施策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聚焦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识别2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两类重点群体,全程抓好帮扶绩效评估,确保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 


2)着力推动脱贫成果固效提质。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主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抓好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精准落实好兜底救助、民生保障和产业就业发展等帮扶政策。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及时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提升帮扶工作实效。高效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断改善发展基础和民生环境。突出产业就业重点,全程抓好内生动力激发,全面催生脱贫群众自我奋起的精神动力和发展活力。 


3)强化扶贫和帮扶资产长效管理。加强部门会商,坚持开发式帮扶与兜底性保障相结合,对有劳动能力、缺乏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行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帮扶。建立完善帮扶资产管护运营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帮扶资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营高效、分配合理、处置规范、监管有力。3 月底前指导乡镇(街道)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办法,5月底前对全市脱贫攻坚以来形成资产进行全面梳理,9月底前完成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分类,制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3、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


1)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坚持规划引领、逐级创建、梯次推进、持续发展思路,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牛鼻子”,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组织化管理、品牌化营销和生态化发展,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园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积极争创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峨眉山茶产业园(双福镇)、云朵玫瑰中医药产业园(高桥镇、龙池镇),提升稻药现代农业园区(桂花桥镇)建设成色,力争符溪稻菜现代农业园区通过省三星级评定。


2)推进特色产业延链强链。聚焦茶叶、蔬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基地、加工、营销、品牌等关键环节,推进特色产业生产链、精深加工链、品牌价值链“三链同构”,力争培育1个两百亿级(茶叶)、1个十亿级(蔬菜)和1个五亿级(中药材)优势产业。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全年改造提升茶叶基地1万亩、蔬菜基地0.7万亩、中药材基地0.1万亩,完成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0.694万亩,全面提升产业基地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开展生产设备、工艺等技改升级,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新茶饮、预制菜、药食同源保健品等多元化农产品,拓宽产品赛道。培育竹叶青、雪芽、万佛和金林药业为“链主型”企业,提升全市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持续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战略,用好“峨眉山茶”“峨眉山藤椒”区域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充分利用新媒体,参加茶博会、农博会等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推动峨眉山“土特产”走出去。


3)持续深化农旅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业+旅游”融合发展,持续改造提升“寨子茶里”“高桥里”“农业大公园”等农旅融合点,推动民宿与特色产业高度融合发展,助力“峨眉问茶·万年祈福”“千年禅茶·忆在峨眉”全国茶乡旅游精品线路提档升级,积极申报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促进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业态蓬勃发展。


4、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1)抓好乡村建设。全力打好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收官之战,力争首创首成。推进“千村带动”,选择1个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大的村,结合地方特色,加强资源统筹,聚焦乡村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短板弱项集中攻坚突破,建设成生活有品质、发展有动力、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样板村。开展“万村补短”,指导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4个拟建村(符溪镇雷场村、桂花桥镇红山村、罗目镇郭坪村、黄湾镇雪芽村),对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规范》抓好补短补缺,确保完成创建任务。抓好6月和10月两次乡村振兴发展拉练,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2)抓好乡村环境。常态化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鼓励农户新(改)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助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向好。


3)抓好乡村治理。全面推广“川善治”数字化乡村治理平台,探索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现代手段推进乡村治理。积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村BA、村跑等“村字号”活动。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全面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乱埋葬等突出问题治理。加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推进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建设,挖掘本土文化内涵,打造乡村群众文化特色品牌。


5、深化改革赋能乡村振兴


1)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持续开展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工作,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开展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2)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持续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优化“三资”监管平台。用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各类农村产权入市交易,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严格落实“五必三到场”工作要求,优化完善市级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有效规范农村建房管理。


3)强化乡村发展要素保障。一是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紧盯超长期国债等有力政策,谋划储备一批农业“两新”项目,积极争取国债资金。聚焦现代农业产业延链增效、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装实施一批专项债项目,争取更多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领域。二是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充分利用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开发线上信贷产品。完善风险补偿金制度,不断优化农担贷审批机制,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有效破解三农领域融资难题。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围绕畜禽养殖、农村沼气、农业机械等12个重点领域,常态化压实责任链条,加大农业有限空间“双包双联”“两查三服务”和清掏池“报备制”推广力度,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农村沼气等专题安全防范培训演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8%。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975.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506.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975.3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975.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91.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9万元,专项支出10,846.3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75.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村产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128.98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846.3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63.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602.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32万元,占3.38%;节能环保支出2,500元,占19.4%;卫生健康支出111.39万元,占比0.87%农林水支出9,581.66万元,占74.49%;住房保障支出235.78万元,占1.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2025年预算数为43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5年预算数为274.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5年预算数为137.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2025年预算数为10.4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025年预算数为12.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2102025年预算数为111.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5年预算数为14.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5年预算数为90.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2025年预算数为6.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公务员缴纳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11,2025年预算数为2,5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2110402,2025年预算数为2,500.00万元,用于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5.农林水支出213,2025年预算数为9,581.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130101,2025年预算数为365.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2025年预算数为1,982.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2025年预算数为75.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驻村农技人员补贴、村农技员和动物防疫员开展服务补助;病虫害控制2130108,2025年预算数为62.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2025年预算数为23.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防灾救灾2130119,2025年预算数为17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企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130120,2025年预算数为0.16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补助;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130125,2025年预算数为160.00万元,用于万弗藤椒加工企业改造升级补助;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30135,2025年预算数10.0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禁捕专项经费;耕地建设与利用2130153,2025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等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维修经费;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2025年预算数为3,389.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0599,2025年预算数为3,338.6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2025年预算数为235.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5年预算数为235.78万元,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9.65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1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12.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了904.0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了项目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2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8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8万元。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周边市县来人调研、考察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保险费、汽油费、过路费等。目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9万元,下降1.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实际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97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8.98万元,项目支出10,846.3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0,846.37万元,主要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脱贫攻坚驻村农技员补贴、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经费、生猪养殖、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农村固定观察点经费、种业振兴专项经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费的职业年金支出;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指用于其他优抚方面支出(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职工工伤保险费)。


4. 医疗卫生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 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农业)21301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农业)2130104,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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