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中医医院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及附表
关于峨眉山市中医医院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院主要职能提供医疗服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财务隶属关系: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差额预算单位。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多途径、多形式引进和培养中、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尤其是中医类别医疗专业人才。发挥学科带头人及师承的作用,逐步建立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医德高尚的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兴院目标。
2.明确重点专科建设定位与规划,鼓励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科,促进医院综合实力的提升。
3.加大科研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科研积极性和创新性,鼓励科研论文的撰写、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申请,实现科教兴院目标。
4.加强学科建设(三中心建设、内镜中心、中医特色睡眠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国医馆、安宁病房),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互联网+医疗”及智慧医院建设。
6.加强医院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适应DRGS付费模式,实现医院收入结构更合理。
7.高度重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绩效考核工作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改进医院管理模式,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2024年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及医院各项工作。
8.全面落实提升三个一体化(全院中医一体化、全院康复一体化、全院慢病管理一体化)。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峨眉山市中医医院财政收入预算总额为858.3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8.36万元,事业收入25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858.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3.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000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8.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858.36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预算支出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8.3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标准上调和编制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12万元,占8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万元,占0.47%;住房公积金支出94.2万元,占10.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4万元,主要用于: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760.1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4.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8.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760.12万元、社会保险缴费4.04万元、住房公积金94.2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无财政拨款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政府采购预算无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医院实际共有车辆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9台(套)。
2024年,不安排预算购置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中医医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中医医院医院支出:指事业支出以及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特定的医院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为社会严重精神障碍人群防治工作业务的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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