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打印 分享到: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峨眉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部门概况.........................................5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8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十、名词解释..........................................10


第二部分 2024年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上级资金安排情况表


十三、 项目支出表


十四、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五、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 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峨眉山市住建的基本职能:贯彻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风景名胜与园林绿化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负责基本建设(含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我局重点工作:按市委、市政府安排,完成城市建设有关项目工作,继续开展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造老旧小区271个11991户,推进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建设;推进高桥、符溪中心镇建设工作,开展农村自建房屋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杆管线迁改工作,维护全市绿化亮化设施,提升绿化亮化水平;完成城市环卫工作,开展大件垃圾处理、河道保洁及环卫设施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城东、城北片区环卫清扫市场化外包工作,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持续有效。加强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物业行业、市政设施、人防工作、建筑业行政执法工作和管理。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开展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作和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抓好燃气隐患排查整治。保障739厂老生活区稳定,继续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局机关、峨眉山市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峨眉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峨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914.1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603.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914.1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914.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3.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9万元,专项支出11407.4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14.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506.72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1407.40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4.12万元,5844.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29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人民防空支出500万元,占32.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6万元,占3.24%;卫生健康支出12.16万元,占0.78%;节能环保支出210万元,占13.51%;城乡社区支出753.88万元,占48.51%;住房保障支出27.73万元,占1.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抚恤()其他优抚支出(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2024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工伤保险支出、抚恤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工程建设管理(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758.88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住房保障与管理支出、、城市建设监察管理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管支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污水、垃圾处理及环卫清扫支出、消防设计及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7.7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所需经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4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所需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6.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36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859.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政府性基金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9.4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4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减少4%。减少原因:公务接待事项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工作检查、开展集中演练等事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等事务用车的维修(护)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及停车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0.5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72万元,下降13.8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实际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91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72万元,项目支出11407.4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914.12万元,主要为峨秀湖景区保安服务项目、峨眉山市城北城东片区环卫清扫收运市场化运作(试点)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运营费、市政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海天水务污水处理服务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及污水管网维护费、商品房团购消费券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指反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24.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廉租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廉租住房支出。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