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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委宣传部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市级新闻单位工作;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指导全市电影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归口领导市文体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和市文联等宣传思想文化单位。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推动“理论品牌”成熟落地,进一步壮大理论力量。修订峨眉山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开展理论宣传融合创新行动,做响基层理论宣讲品牌,巩固拓展具有“峨眉味道”的“1总13支”“理论+”宣传阐释模式,推动理论武装向基层延伸、不断拓展理论传播广度。


二是打造“国际传播”营销体系,进一步讲好峨眉故事。深化与国内外主流媒体渠道合作,全方位做好新时代峨眉信息共享、事件推广、话题引爆。依托市融媒体中心建设新媒体宣传策划人才示范点,建设文旅宣传营销人才实训基地和孵化中心深入推进“理清文化脉络、讲好峨眉故事工作”,持续追溯探寻渊源脉络,全力争创四川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不断扩大峨眉文化影响力


三是抓实“两个中心”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做好“融合+”大文章,推进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全面开展为民服务、携手画好同心之圆的融媒力量。全力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不断擦亮“人人都是文明使者”党建服务品牌,积极推荐选树本土先进典型,打造文明实践“峨眉样板”。


二、部门概况


宣传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峨眉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308.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03.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08.4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08.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2.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4.4万元,专项支出98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宣传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8.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宣传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66.04万元,是用于保障宣传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981.2万元,是用于保障宣传部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宣传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8.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7.46万元。主要原因:无上年结转结余上级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1.79万元,全年支出的93.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4%;卫生健康支出11.2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86%;住房保障支出26.0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和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1221.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媒体宣传合作经费、外宣专项经费、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经费、全市理论学习购书款、峨眉学研究会运行经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本级配套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经费、志愿服务经费、扫黄打非专项经费、全市软件正版化经费、创建文明城市专项经费、全民国防教育经费、《峨眉山月》文学季刊运行费、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经费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本级配套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4.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工伤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传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7.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宣传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00.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传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宣传部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0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万元,下降30.77%。


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9.00万元,用于中央、省级及乐山市媒体来峨采访和各级部门来峨调研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


(四)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宣传部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84万元,原因为事业人员调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传部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宣传部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传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0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21万元,项目支出981.0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08.41万元,主要为媒体宣传合作经费、外宣专项经费、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经费、全市理论学习购书款、峨眉学研究会运行经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本级配套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经费、志愿服务经费、扫黄打非专项经费、全市软件正版化经费、创建文明城市专项经费、全民国防教育经费、《峨眉山月》文学季刊运行费、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经费、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17个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款)版权管理(项):指反映版权管理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款)电视(项):指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险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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