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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峨眉山市本级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上级资金安排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表


关于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全市地质勘查管理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配合国家、省、乐山市对全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管理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监督管理全市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用途管制工作,切实做好资源开发利用和调查确权工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依法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切实加强灾害防治,依法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切实抓好执法监察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3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094.2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690.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926.0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094.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7.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24万元,专项支出24758.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094.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1335.27万元,是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758.97万元,是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81.4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605.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38万元,占3.33%; 卫生健康支出48.09万元,占0.85%;农林水支出780.62万元,占13.7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31.65万元,占42.8%;住房保障支出95.25万元,占1.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36.49万元,占3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6.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457.02万元主要用于育苗、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46.3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277.26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49.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1.34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法律服务及宣传费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7.76万元,主要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高桥镇汪坎村、观音村、严寺村、高桥村、余村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53.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供应评估测绘服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5.2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2136.4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等方面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1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412.7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084.7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4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项目增多,接受上级检查增加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增16.3万元,增加71%。原因:新增公务用车5辆,现有车辆大部分使用时间较长,维修费用较高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8辆、多用途货车2辆,小型客车2辆

  2023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自然资源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53万元,增长13.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自然资源局实际共有车辆1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609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27万元,项目支出24758.9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4926.02万元,主要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土地前期整理,森林资源管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等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征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育苗、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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