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主要职能........................................3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3
二、部门概况..........................................5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10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11
(二)公务接待费.....................................1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一)机关运行经费...................................12
(二)政府采购情况...................................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2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2
十、名词解释.........................................13
关于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质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共同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基层备灾能力。
一是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采购、保管和调拨工作,建设紧急转移避难设施。二是加强应急协作,推进联动配合,与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零伤亡”,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格局,加强基层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开展2个专题和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12个专项以及其它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回头看”,认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积极推动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3、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是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复训和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切实做好非煤矿山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监测预警系统工作,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组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依法依规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4、抓好灾害源头防治提升
履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开展实战化运行。督导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落实12个100%到位”和“9个上阵”;对重点时段、重点目标、重点部位持续开展巡查、巡护等森林防火常态化防控;切实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压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对一包保责任,将工作责任和任务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不断深化“防、灭、查、宣”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抓好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积极营造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浓厚氛围;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物防”“技防”“人防”建设,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时刻保持临战状态。
5、继续推进煤矿分类处置
对辖区实施整体引导退出的3处煤矿,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宣传政策,督促煤矿履行关闭退出主体责任,切实开展职工安置等后续工作,确保煤矿关闭退出期间社会稳定。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峨眉山市安全和技术服务中心、峨眉山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等。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55.7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87.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68.80万元,其他收入286.9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55.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5.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8万元,专项支出1938.7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55.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817.06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938.72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10.8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42.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关闭煤矿奖补支出以及应急物资采购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5万元,占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9万元,占3.9%;卫生健康支出28.02万元,占1.0%;住房保障支出55.38万元,占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81.19占9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7.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5.39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6.42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控制(项),2023年预算数为63.3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3年预算数为246.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装备购置经费。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能力提升经费。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它应急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5.71万元,主要用于:清单制管理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技术服务费、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煤矿关闭以奖代补资金。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受灾群众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7.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春节前支出部分应付工程款。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较上年预算增加0.5万元,原因:为录入错误,实际应录入印刷费。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28.6%。减少原因: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加67%。增加原因:预算新增2台车辆运行维护费指标。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及市上临时安排任务。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增加6万元,增加原因:预算新增2台车辆运行维护费指标。主要用于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事故调查、防灾救灾综合演练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0.96万元,下降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元,主要用于金属非金属露天采场监测、位移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实际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75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06万元,项目支出1938.7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938.72万元,主要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峨眉山市以清单制管理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技术服务费、应急救援装备购置经费、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结转上年度上级资金以及利息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遗属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控制(项):指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应急救援装备购置经费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应急能力提升经费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编制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它应急管理支出(项):指清单制管理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技术服务费、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等经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指煤矿关闭以奖代补资金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受灾群众补助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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