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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十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七、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统计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承担城镇环卫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城镇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组织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承担市政公共厕所的维护、保洁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度,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勇渡“疫情”难关,积极响应“文旅兴市年”发展主题,奋力参与“绿水青山典范城市”打造的相关工作。2021年,为保证了我市环卫工作行稳致远,现将全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环卫管理科:


1、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加强日常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在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上下功夫,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服好务。在各种创建迎检工作中持续发力,做好环卫保障工作。


2、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拟更新蔡沱垃圾中转站、桂花桥垃圾中转站、双福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设备。完成大件生活垃圾分捡、前端收运和破碎设备的采购安装并投入试运行。力争完成彭桥公厕的扩容、改建和升级改造智能管理系统工作


3、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拟在龙池、大为和龙门三个镇乡中选址建设一座小型的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收运点。


二、车队:


1、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大垃圾收转运力度。在垃圾清运方面,保证对清运线路上生活垃圾产量大的池点进行每日两次的清运作业,增加对路面大型垃圾巡查收集。在道路机扫方面,增加每天洒水次数和力度,在确保道路洁净的同时,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洒水降尘,保障城市PM值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在峨眉山市有重要会议和活动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和增加会议或活动周边的清运、机扫作业。


2、加强环卫车辆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车队规定车队驾驶员每月定时对各自负责的车辆进行常规检查,每天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队故障和隐患。如车辆出现故障,驾驶员必须到修理现场配合修理工进行修理,方便修理工在第一时间了解车辆情况,提高效率。每月定时召开安全会议教育广大驾驶员安全、文明、节能驾驶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杜绝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现象。


3、加强车队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增加对各条清运、机扫线路的巡查次数,避免垃圾池点出现垃圾清运不彻底,道路洒水降尘不到位的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对车辆车况和车辆驾驶员进行抽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


4、根据各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的完善车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细更严的工作标准,加强员工对自己工作职责的认识。


三、镇乡环卫所


1、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集镇内保洁工作。


2、加强镇乡收运设施建设,拟更换8辆侧翻式电动垃圾清运车。


3、持续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工作。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1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8679.1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20.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679.1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679.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1.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8万元,专项支出8395.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79.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环卫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83.50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395.62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整薪级工资及社保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3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9.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74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实际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2021年预算数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生活困难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5.医疗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1.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优抚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369.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增加2217.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增加了生活垃圾处理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预算。


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021公务接待费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0.0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4辆环卫垃圾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实际共有车辆8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67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50万元,项目支出8395.6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395.62万元,主要为劳务费、车辆运行经费、维护费、生活垃圾处理费、4辆环卫垃圾车采购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非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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