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1
关于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
(1)承担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及安置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事务性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按“精准征收、阳光拆迁、惠民安置”的要求,完成峨汉高速、成昆复线、乐西高速、恒邦度假小镇等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项目建设用地按时交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41.5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00.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41.5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1.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7.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专项支出2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1.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41.56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0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5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5.1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征拆工作经费计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71万元,占7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2万元,占12.27%;卫生健康支出10.48万元,占3.07%;住房保障支出34.45万元,占10.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54.7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4.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1.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2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过渡费预算支出,过渡费由乡镇直接预算列支。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66.67%。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内上级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等的公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67%。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客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3.8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5万元,增长32.0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实际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4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56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00万元,主要为2021年确保峨汉高速、恒邦度假小镇、黄湾红珠山扩建、乐西高速、人民医院等项目征拆工作顺利开展的测绘费、评估服务费和征地拆迁项目管理费用。完成峨汉高速、成昆复线峨米段等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中心任务,保障2021年征拆安工作顺利开展。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6. 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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