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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研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措施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对全市工业相关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行业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有隶属党组织关系的企业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盯目标促增长。按照“高于乐山平均、高于年初预期目标基本工作要求,全面梳理乐山市峨眉山市下达的各项指标,坚持目标导向,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发挥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逐月对标对表落实目标进度,充分挖掘潜力补短板,确保主要工业经济指标平稳增长。


2.抓重点稳生产。支持重点企业、解决重点困难作为工业经济稳生产、稳增长的重点工作内容。结合乐山市重点企业驻企联络员帮扶、峨眉山市市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我局领导干部挂联企业等制度,加大企业帮扶,抓好峨胜金陶、农夫山泉竹叶青等重点企业的服务,落实好“一企一策”政策,加强分类指导,促进企业稳产达产,鼓励支持企业技改创新,增产增效。     


3.优化工业规划布局。围绕食品饮料、绿色建材两大产业,紧盯“十四五”目标,完成工业“十四五”规划、食品饮料产业规划、绿色建材产业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标准修编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编制食品饮料产业园规划,发挥园区企业集中、资源集聚的优势,培育工业经济新引擎。


4.强化企业培育实施企业梯培育计划,促进大企业上台阶,中小企业破瓶颈。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大“个转企”“小升规”支持力度,建立培育企业库实施分类指导,围绕建材产业园“散乱污”整改企业入统一批企业,配合市统计局围绕双福叶加工生成一批规上企业,围绕峨眉山本地特色食品、网红食品生产、销售主体实现一批“个转企”。


5.推项目增后劲。紧盯保乐力加威士忌、农夫山泉技改等挂图作战项目和峨胜智慧工厂、中科乐美超细钙、久乐纳米氧化钙、万弗藤椒技改扩能、峨眉仙酒业技改扩能等重点工业项目,定期按月收集跟踪项目建设情况,做好指导服务和检查督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期投产增添发展后劲。


6.围绕重点产业精准招商紧紧围绕食品饮料、绿色建材两大产业,以茶、水、酒、药、食等轻净产业为核心,紧盯大企业,开展大招商,落地大项目,强化大服务,促进大发展延链、补链、强链,不断扩大产业集群规模。积极参与可口可乐、元气森林、农夫山泉龙池基地等在谈项目对接,助推在谈项目早落地、签约项目早开工


7.加速创新驱动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构筑研发创新体系,探索创新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扎实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鼓励企业创建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开展院地、校地合作,产学研一体,加强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科技支撑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创客梦工厂“双创孵化基地”的作用,促进传统产业借力“双创”实现转型升级迸发活力,通过科技成果和创意成果的转化,催生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和旅游创意产品项目。


8.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工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以水泥、陶瓷等行业为重点,更加大力度推进绿色清洁生产,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引导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实施提标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制造企业积极申报省、中央重大装备制造项目专项奖励资金,鼓励传统制造业通过人才引进、科技创新、高等学校合作科研等方式,进行智能化制造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二是持续推进“散乱污”整治。严格项目准入机制,继续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确保关停一批,转型升级一批,做大做强一批;三是全面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巩固整改成效,杜绝问题反弹,全力做好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


9.做好电力保障和成品油保障工作。做好供用电秩序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供用电秩序,做好枯水期有序用电工作,确保电力有序供应;开展好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降低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风险;编制我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规划,推动新(迁、改)建加油站落地,督促成品油零售企业做好成品油保障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稳定。


10.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按照《峨眉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持续推动工业行业(领域)企业和成品油零售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积极推动“两化”融合。持续推进我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积极推动峨胜智慧工厂等“两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信息化水平;做好协调保障,积极推动我市5G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我市5G建设顺利推进。


12.进一步完善盐业管理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开展盐业行政执法和碘盐安全宣传。


13.继续做好破产改制工作。


14.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牵头做好生产保供组相关工作。组织督促市内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做好生产;协调保障重点物资原材料、生产要素;督促规上工业企业落实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引导工业企业参与群防群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市经信局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峨眉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经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1市经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83.7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9.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3.7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3.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7.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8万元,专项支出18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经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3.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经信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业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97.77万元,是用于保障市经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86万元,是用于保障市经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市经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3.7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9.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6万元,占17.71%;卫生健康支出11.40万元,占2.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8.90万元,占72.53%;住房保障支出43.61万元,占7.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7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离休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三家关停企业职工生活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原乐山市属破产企业困难职工春节慰问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维稳工作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9.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82.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散乱污”整治、安全生产、破产改制企业协调及遗留问题处理、信息化建设运行及中小企业服务等支出。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协调工作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3.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经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市经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继续进行档案数字化整理工作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经信局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13.5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3.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招商引资、上级部门调研指导、考核、督导等方面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经信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3.0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04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为新增编外人员相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履职尽责任务增加、物价上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经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市经信局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经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8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77万元,项目支出18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6万元,主要为破产企业协调及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中小企业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运行工作、档案数字化整理工作三家关停企业职工生活补助原乐山市属破产企业困难职工春节慰问、安全生产工作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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