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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制定应急物质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质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共同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基层备灾能力


一是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采购保管调拨工作建设紧急转移避难设施。二是加强应急协作,推进联动配合与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零伤亡”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格局,加强基层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按照我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对标2个专题和12个专项整治内容,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为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关键时段。2021年将在推行基础上,强化督查、督导,进一步提升部门和企业对清单制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建设能力,确保责任人和单位按照责任清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以“示范企业”引领,从前期高危行业(领域)扩大到全市工商贸企业,积极探索总结典型做法,确保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地见效。


3.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乐山市安委办发文要求我市和市中区被列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首批创建单位,用两年时间,即在2021年完成创建任务。按照要求,2021年我市安委办牵头抓总和协调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及企业按照《峨眉山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工作方案》,提早准备,梳理要点,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统筹,按计划有序推进,确保2021年创建目标顺利完成


4.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是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复训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切实做好非煤矿山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监测预警系统工作,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组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依法依规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5.开展全市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


2021年将开展峨眉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全市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


6.继续推进煤矿分类处置


对辖区实施整体引导退出的3处煤矿,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宣传政策,督促煤矿履行关闭退出主体责任,切实开展职工安置等后续工作,确保煤矿关闭退出期间社会稳定。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1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9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5.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2.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1万元,专项支出151.8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 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44.61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51.89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项目建设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8万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12.55万元,占2.1%农林水支出24.39万元,占4.09%;住房保障支出44.57万元,占7.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4.31万元,占77.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31.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9.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2.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数24.3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44.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289.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2.5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安家费。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3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日常运转。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应急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8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及安全生产专家组劳务费。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7.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事故调查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4.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1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11.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及市上临时安排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事故调查、防灾救灾综合演练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6.5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98万元,减少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实际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61万元,项目支出151.8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1.89万元,主要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防灾减灾、事故调查委员会、专家组日常工作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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