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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建议;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跨镇乡和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一百周年,全市信访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提升政治站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规范信访秩序,创建人民满意信访窗口;提高信访件办理“三率”水平。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信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峨眉山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但预算编制未单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峨眉山市信访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04.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4.9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4.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8.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5万元,专项支出95.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4.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信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09.97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95.00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71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0万元,占8%;卫生和健康支出6.4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3.61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31(款)行政运行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3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1年预算数为95.0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31(款)事业运行50(项):2021年预算数为29.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1年预算数8.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0.8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1年预算数6.4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8.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1年预算数为23.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预少2.00万元,下降22%。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支出,降低了车辆运行相关费用。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按规定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峨眉山市信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79万元,下降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信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信访局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信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0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7万元,项目支出95.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5.00万元,主要为信访视频接访工作经费、接访工作经费、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及搬迁工作经费、网上信访工作经费、特殊疑难专项资金、信联办工作经费。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预算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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