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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峨眉山市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群众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及党员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确保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紧盯重点,强化政治监督。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全力督促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强化日常监督,抓好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建设,加强常态管理和政治生态研判。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分析查找和解决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持续发力,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餐饮浪费等行为长期监督,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健全制度机制,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动行业治理。 三是保持定力,坚决惩贪治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持执纪执法有效贯通,坚持治标治本统筹融合,严谨规范稳慎办案。实施规范精准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面梳理问题线索,严肃追责问责、一查到底。持续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工作。强化制度堵漏,推进以案促改。完善并用好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四是深化改革,健全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派驻机构管理制度机制,强化派驻监督作用。统筹做好市、镇乡(街道)、村(社区)纪委换届工作,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调、交流力度,持续优化队伍结构。 二、部门概况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属一级预算单位合著办公,无下属单位。委机关有12个职能室和3个农村片区纪工委(监察室),12个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预算总额为154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42.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43.7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43.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9.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8万元,专项支出64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21年财政拨款总预算1543.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899.72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44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共峨眉山市纪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42.11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人员编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86万元,占85.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3万元,占6.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7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98.95万元,占6.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72.8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21年预算数为284万;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万;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察工作(项),2021年预算数为80万。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大案要案查处、派驻派出机构、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2021年预算数为98.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人员和相关业务科室。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0%。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单位检查以及各区市县纪委来本单位检查学习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人员和部门,增加了工作量。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4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车辆保险费以及车辆油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99.52万元,增长31.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人员和部门。(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底,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实际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4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72万元,项目支出64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44万元,主要为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查办案件等。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的基本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末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案(专)案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察工作(项):反应巡察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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