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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乐山市和峨眉山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负责上级部门下放和除公安、税务、生态环保以外市级部门划转的相应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牵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拟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乐山市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牵头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跟踪监督,督促落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关联平台的运行、管理、安全、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安、税务、生态环保和承担公共服务单位入驻大厅设立窗口,协调相关事项办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升级。一是推进工作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峨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加强与上级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研究《峨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加强与各牵头单位的沟通协调,从办理环节、办理时限方面进一步优化各项标准,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改革。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版,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各阶段环节,持续完善工改流程图,梳理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内容,明确各类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做到减少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加强服务,提高审批效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持续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解读与宣传,提高《条例》及各项优惠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营商环境良好社会氛围。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一是逐步落实《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推动“一窗”分类受理更高比例、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可办更多事项等政务工作目标。二是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将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乐易办”。大力推进“套餐式服务”,以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涉企涉民领域为重点,再造关联事项流程,减少重复环节、重复材料,逐步实现审批部门从审批“一个事项”转变为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全流程办理,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到各个审批部门服务窗口“最多跑一次”转变为“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3.持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是持续抓实抓好主题活动,为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加强垃圾分类、控烟工作、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专项整治、排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升级完善考勤系统,进一步严格请销假制度以及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进、出口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窗口的投诉处理机制建设。完善投诉和意见建议资料台账,及时协调解决办事群众在窗口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概况

  行政审批局系预算单位1个,属行政单位,无独立预算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9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万元,专项支出49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行政审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9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95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是精减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万元,占8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0301,2021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0350,2021年预算数为1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6,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01,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2101101,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2021年预算数为495万元,主要用于审批事项政务运转类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上年,均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区市县单位交流学习经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下降46.15%。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车辆油费、维修费及保险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行政审批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3万元,减少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行政审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4.58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审批软件服务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设费和政务大厅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行政审批局实际共有车辆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行政审批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万元,项目支出49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95万元,主要推动“一窗”分类受理更高比例、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可办更多事项等政务工作目标。二是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将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乐易办”。大力推进“套餐式服务”,以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涉企涉民领域为重点,再造关联事项流程,减少重复环节、重复材料,逐步实现审批部门从审批“一个事项”转变为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全流程办理,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到各个审批部门服务窗口“最多跑一次”转变为“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无

  4.一般公共服务2010301指: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010350指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

  5.教育无。

  6.科学技术无。

  7.文化体育与传媒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6指: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01指: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2101101指: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221020指: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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