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预算公开
关于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及合作经济联合组织,推动与农民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对基层供销社和所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参与和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提升农村流通服务水平,拓展农村合作金融,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打造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帮助农民增收;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完善新型供销基层组织体系
一是规范建设基层社。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依法建社、民主治社、制度管社,全面提升基层社经营服务功能,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强化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上和经济利益上的联结,打造一批经济实力强、服务能力强的基层社标杆社。围绕供销主题文化,加快农旅融合,建设“供销记忆”主题馆和特色农产品展销馆。二是规范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入社。探索“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三社融合”“乡镇主导建社”等合作模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提升治理水平。三是规范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合作经济领域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产业型、区域型和服务型联合社,促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合作发展。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机制,坚持“农有、农治、农享”,加强民主管理,提升经营服务水平,真正把联合社办成党委政府主导,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
2、创新服务领域,着力增强乡村振兴服务水平
围绕“茶、菜、果、药”特色产业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壮大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流通等为农服务龙头企业,促进社有企业向特色优势产业集聚,着力增强乡村振兴服务水平。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拓展土地托管与流转、统防统治、农机联合等规模化服务。推进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化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扩张,服务范围由种养业向加工、烘干、冷链延伸,服务内容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满足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加强“庄稼医院”建设,推广良种良法良机、拓展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农技推广服务。二是强化农产品流通服务。依托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加快基层社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与天猫、京东、供销E家、绿野峨眉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供销物联网”作用。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农商对接,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主体培育,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峨眉山农产品品牌宣传营销,擦亮峨眉山金字招牌。三是发展农村会计综合服务。积极推进“会计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拓展“记账理财、事务代理、信息咨询、项目申报”等功能,为专合组织、农村集体经济、小微企业等提供综合服务。继续与建行、农信等金融部门合作,拓展金融服务产品,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探索并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金融服务、助农信贷服务、农业保险服务和普惠金融服务等,缓解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四是稳步拓展农村综合服务。推进综合服务社提质增效,培育打造星级综合服务社。积极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聚合拓展多种经营服务功能,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消费、农旅融合、就业培训等多样化便民服务。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乡村垃圾分类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预算总额为22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5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万元,专项支出1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供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71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50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0年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万元,占15.56 %;卫生健康支出2.39万元,占3.3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08万元,占69.13%;住房保障支出8.48万元,占11.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9.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48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0年无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100%。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学习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2万元,增长10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0万元,主要为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横向拨款工作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