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我镇根据《峨眉山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按照职能归口,突出管理、公共服务、经济发展三大职能要求,设立9个行政机构、4个事业机构。行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脱贫攻坚办公室)、财政所、社会治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事业机构设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镇党委的主要职责: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领导镇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7、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8、综合协调辖区内各类执法工作和城镇管理、人口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管理等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9、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市级部门设在本乡镇的机构力量;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相关规划;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统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7、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8、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9、负责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编制及领导职数:符溪镇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4名,设领导职数11名,中层职数12名;事业编制25名,中层职数6名。(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做优农旅融合。完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打造万亩茶园和万亩彩林景观,完成产业大道建设;在茶旅融合发展上持续用力,为打造“嘉峨茶谷”2.0版提供保障和支撑;加强校地合作,充分挖掘茶文化,打造特色研学基地。加快建设直供港澳农产品采后处理中心和战斗村蔬菜集散服务中心,延长蔬菜产业链条,提升蔬菜品质。加强与浙江农科院等单位深度合作,稳步扩大草莓种植面积;举办“草莓采摘节”等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开展宣传扩大知名度。积极发展观光农园、休闲农场,助推农旅深度融合。 做强湿地康养。吸引康疗养生项目投资发展,推进峨眉河全域旅游建设,完成峨眉河防洪工程,做好峨眉河景观工程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加快九宾生态湿地公园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打造峨眉山市旅游新名片。完成丰收湖4A级旅游景区规划,加快规划“归园田居”养生度假村落、烟雨·冷山等休闲康养产业项目并落地建设。沿峨眉河、双福河和乐峨旅游快速通道,加快建设15平方公里的旅游发展区,打造观光休闲、养生度假于一体的旅游产业群,乐峨旅游通道独具魅力的湿地康养特色镇、经济重镇。做大清净工业。坚持以园区规划促进工业布局优化,将园区规划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力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产业繁荣、产业优势突出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以创客梦工厂为载体,引进孵化优质企业,着力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强对符平、丰收片区6000余亩征而未用土地的规划和使用,大力发展高、新、轻、净、低碳、绿色环保工业产业,支持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壮大,盘活现有标准厂房,着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加强城镇建设管理完善基础配套。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强力推进百镇建设试点行动,完成城区至符溪高速出口快速通道、符平路、雷场大桥和向阳路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丰收大桥新建和明星大桥改建,启动城镇危旧房改造。做好成乐高速扩容(符溪段)、旅游学校扩建、市监管中心等挂图作战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全面提升城镇形象、完善城镇功能。加强城镇治理。加强城镇园林景观绿化、美化管护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规划整治集镇部分街道停车线,力争建成1-2个中大型停车场。加强城镇改造提升,投用第二农贸市场,继续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完善城镇治理机制,常态化整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问题,营造规范有序城镇环境。加强安置房小区和商品房小区治理,推进小区自治与物业规范管理服务相统一。优化发展环境。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服务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整合资源,构建集中、便民、高效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强执法”“一套机制优服务”,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服务体系,优化投资环境。深化“雪亮工程”和“天网工程”建设,推进数字化城镇管理,维护城镇交通秩序和治安环境。三、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以创建“四好村”为抓手,加快推进村组道路改造提升。加强农村电网保障能力建设,力争完成战斗村、友谊村、钢铁村3个村5个生产组219户农网改造升级。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农村自来水网管建设,着力解决天宫村、黑桥村820余户2400余名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完成黑桥村和汪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友谊村新建高标准农田,进一步配套提升堰渠、蓄水池和提灌站等灌溉设施,改善提升农村发展基础条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力争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乡村公厕新(改)建,实现每个村至少有一处公共厕所。加快实施“垃圾革命”,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和推广,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秸秆综合利用,深化“户集、村收、镇运”垃圾收处模式,构建长效保洁机制。持续深化“村貌革命”,突出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着力建设美丽新村。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设施农用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政策,盘活农民闲置住房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康养等产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因地制宜优化村级布局,引导村民向集镇、聚居区、特色产业带集中,重点培育中心村、重点村、特色村。 四、深入抓好社会治理深化乡村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法律七进”,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强化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在建工地、食品药品、公共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筑牢符溪高质量发展安全根基。抓好信访稳定。加强舆论引导,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源头管控,规范信访秩序,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纵深推进扫黑除恶、禁毒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五、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做好安置工作。?加快推进安置房的建设和分配,切实增强拆迁群众获得感。启动菜场安置点A区和符溪集镇3号地块安置点建设,推进菜场安置点13.6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并启动分配工作,推进集镇安置点以符溪村1、6、7组拆迁户为主的202套房屋、126个门市安置工作。发展社会事业。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抓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强化民生保障,做好社保医保工作,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人群参保率。做好计生服务工作,及时兑现各类奖励金。严把“低保”入口关,落实社会救助和帮扶关爱政策。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精神扶贫、健康扶贫等工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兜住政策保障底线,严防致贫返贫,确保奔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做好对口援彝帮扶,携手马边县三河口乡同步小康。二、部门概况 符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符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符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368.7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0.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68.7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68.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3.4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5.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万元,专项支出657.23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符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8.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镇乡各事业部门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711.47万元,是用于保障符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57.23万元,是用于保障符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符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8.7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9.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政务运转类、民生事业类、政务专项类项目资金有所增加。(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07万元,占28.03%;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50.92万元,占3.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24万元,占14.34%;卫生健康支出22.67万元,占1.75%;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占6.16%;农林水支出515.28万元,占39.68%;住房保障支出79.52万元,占6.12%。(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项),2020年预算数为323.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42万元,主要用于本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大调解、维稳、人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3、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50.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群众文化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0年预算数为24.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70.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7.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66万元,主要用于除优抚单位事业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以外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2.6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农业)(项),2020年预算数为118.7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和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96.53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9.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符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1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符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1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安全监管(道路交通)经费13.00万元,减少了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含简易维修)2.00万元。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符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6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6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0万元。(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符溪镇隶属乡镇,基层各项工作很具体,任务重,且严守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和“四风”,厉行勤俭节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我镇在接待上严守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和“四风”,厉行勤俭节约。符溪镇内部制度规定:上级部门来人,原则上在伙食团就餐,因工作超过就餐时间,需在外接待。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商务接待开支。(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持平,下降(增加)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已实施,单位公车大幅减少,但由于公务车长期用于环境整治、下村征地等项目,翻山越野,车辆破损较快,修理费及油料费等相关费用相应增加,且我镇严守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和“四风”,厉行勤俭节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0万元,用于行政运行、征地下村、城乡环境整治等运行支出。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符溪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5.1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23万元,增长6.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基数调整等。(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符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文化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等采购支出。(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去年底,符溪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0年,符溪镇政府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符溪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6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47万元,项目支出657.2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57.23万元,主要为安全监管经费、群团工作经费、城乡环保整治经费、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集镇公共设施运维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村(社区)干部报酬等。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项):指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大调解、维稳、人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财政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行政单位财政事业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行政单位群众文化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行政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政府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优抚单位事业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以外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和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