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2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双府发〔2013〕22号 签发人:汪永忠
双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福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办发〔2013〕35号)要求,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关于印发《峨眉山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峨安监【2013】4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非煤矿山实际,制定《双福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双福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双福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0日
双福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 作 方 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峨眉山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峨安监【2013】40号)的工作要求,做到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建立长效安全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做好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非煤矿山及企业。重点检查所有露天非煤矿山、存在严重地质灾害的非煤矿山,以及隐患治理不彻底的非煤矿山。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足额配备;采掘施工、机电运输、防治水、爆破、排土、点火等相关作业规程是否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灾害防治、设备维修、领导带班、教育培训等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投入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到位。
(二)专项整治情况。
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是否按要求采用中深孔爆破,是否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作业,页岩矿山是否实行无爆破作业方式的机械挖掘、铲装作业(个别岩体坚硬采用松动爆破后实行机械铲装的除外);边坡、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存在断层、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区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爆破警戒范围内是否存在有未搬迁的民房和重要设施。
(三)汛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和落实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对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水文地质复杂、存在大面积采空区非煤矿山,是否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
(四)安全基础建设情况。
非煤矿山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
四、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非煤矿山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对于隐患较多、整改较难、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对非煤矿山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自查未发现或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严格依法处罚。
第三阶段:迎检阶段(8月16日-9月15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认真督促整改,做好省检查组的迎检工作。
第四阶段:整改复查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30日)。查找问题,总结上报,并开展“回头查、回头看”,不断巩固大检查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非煤矿山企业要成立检查领导小组,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检查人员,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把与矿山安全标准化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相结合,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按期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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