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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峨山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13     来源: 峨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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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峨镇府发[2014]15号

  峨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峨山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府办函〔2014〕49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制定《峨山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峨山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峨山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2014年8月至9月底,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行业(领域),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输送管线,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是否认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消防。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以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酒店等,)重点对消防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是否按照规定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消防器材、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应急疏散预演情况。

  2、道路和水上交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隧道安全隐患;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货车超载、超速行驶,查处酒后驾驶,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查处镇境内水库非法使用游船、皮筏艇等行为。

  4、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水电工程建设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反规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竹、燃烧,强化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行为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6、石油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开展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

  7、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三)防范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病险加固,我镇主要加强对团结水库、工农兵水库、赶山河、虎溪河的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方式进行,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镇政府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行业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时限。

  (二)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所管辖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督察。

  (三)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进行全面检查。

  (四)要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停顿。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镇各村、相关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镇政府将对各村(社区)、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各村(社区):负责所辖范围内所有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由景区交警中队和镇交管站组织。

  消防、民爆、烟花爆竹:由镇安办、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组织、

  杆管线、特种设备、在建工地、化工、冶金及其他工业企业:由镇安办组织。

  防汛、电力、农机: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龙门堰管理处、镇电管站组织。

  食品、药品、卫生: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组织。

  校园安全: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

  五、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8月1日至8月31日)。8月1日至8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8月16日至8月31日:由镇政府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部门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察。

  (二)督促检查(9月1日至9月30日)。迎接市级相关部门和镇乡督促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具体组织落实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单位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各负责单位、部门请于8月31日之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镇安委办,联系电话:559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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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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